農業補貼政策相關論文

  “三農”問題是我國當前乃至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所面臨的重大問題和挑戰,“三農”問題的核心是糧食問題與農民增收。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篇一

  《 中國農業補貼政策分析 》

  摘要:農業補貼政策是關係我國農業生產與發展的關鍵性因素,是我國農業政策體系中最主要、最有利的政策工具,是農業領域的直接性需求,是農業健康、穩固發展的保障。長期以來,我國實行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政府巨集觀調控政策,農業補貼政策沒有能得到很多的實施,相反,部分剩餘農業資源轉移到其他產業領域,農業生產步伐受阻。本文從中國農業補貼政策的現存背景出發,分析農業補貼政策的問題,最後提出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綜合農業補貼支援體系的建議,以期能對我國現有的農業補貼政策分析提供一定的理論價值。

  關鍵詞:中國農業補貼政策

  1 中國農業補貼政策的背景分析

  1.1 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城鄉差距、東西差距逐漸 改革初期,為了推動農民收入的增長,我國先後採取了相應的措施,比如運用先進技術增加農產品產量,通過固定的銷售渠道,保證農產品時產時銷,轉變農產品特色,提高農產品價格,進行多分產業格局,改變農民收入結構等,這樣的一些改革都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就東西部農村來看,差距卻還在繼續拉大。由於農民收入增產緩慢,由此帶來的東西部及城鄉之間的差距擴大,嚴重影響了我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1.2 糧食安全問題日益凸現出來 自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加快,我國農村生產力得到了飛速發展,全國糧食總量顯著上升,從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國很長一段時間的糧食安全問題。但是,在不斷髮展的同時,我國的糧食生產出現“三個下降”:一是糧食總產量下降;二是糧食播種面積下降;三是糧食人均產量下降。此外糧食生產費用不斷提高,所有這些因素都讓中國的糧食安全問題面臨危機。

  1.3 中國農業面臨可持續發展的挑戰 農業是對生態環境依賴和資源稟賦較強的產業,也是直接影響生態環境質量的產業之一。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我國所採取的粗放的經營模式,伴隨著經濟規模的不斷擴張,已嚴重威脅到了自然生態的平衡,農業生態資源系統遭受無止境的挖掘,環境汙染日趨嚴重,造成這些威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因素:①開荒種糧,生態破壞嚴重。隨著我國人口數量的不斷增加,人類生存壓力的不斷增加,退林變耕在我國依然存在。通過開墾土地來提高糧食的生產量,使大量的土地遭受破壞,大量毀林造田導致水土流失嚴重,降低了土地的生產能力,並且進一步加劇了江河湖道淤積,江河蓄水調洪能力減弱,由此帶來了不斷地水澇洪災。②土地和水資源日益不足且汙染嚴重。中國的人均水資源只有世界的31%,屬於水資源緊缺的國家。農田灌溉供水不足,而且80%的工業廢水不能得到有效治理,直接排入江河,導致江河湖泊受汙染嚴重,也因此使灌溉的農田受到嚴重破壞。

  1.4 政府對農業的投資不足 作為我國公共性投資主體的政府,在農業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政府對於農業的投資主要是用於完善相應的基礎設施以及相應的資金補貼。政府的投入和支援的力度決定了農業的整體發展速度。雖然,在投資力度上面,我國政府已經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是距離我國農業發展的實際需求方面,仍然存在較大的差距,特別是國家對於農業基本設施建設方面的投資,更是嚴重匱乏。

  1.5 鄉鎮企業可能走向二次失業 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鄉鎮企業便已驚人的速度迅速發展成為我國經濟建設中的重要組成部門,成為提升我國綜合國力的重要力量,成為我國國民經濟建設中一個最具活力的新的增長點。儘管鄉鎮企業快速發展,但是由於相關的其他產權制度尚不明晰,政企不分,歸屬不明,鄉鎮企業在很長的一段時間,仍然被看作是政府的附屬產物。現存的諸多限制,鄉鎮企業只能固步自封,在固有的、傳統的發展道路上前行,無自主創新、無主權自由,這一體態嚴重滯緩了鄉鎮企業的發展腳步,影響了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長此以往,鄉鎮企業將會走向衰竭倒閉。

  2 中國農業補貼存在的問題

  2.1 農業支援和保護力度仍然相對不足 近年來,“三農”問題已引起了國家及社會的廣泛關注。越來越多的農業問題,告訴我們,農業不發展,將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瓶頸。因此,國家和政府,在政策上加強了引導和支援,在保護措施上採取了強投入、強管理、強規範的有力舉措,使我國農業發展煥然一新。但是,相對於西方發達國家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農業生產方面的投入力度,我國的扶持力度仍然顯得極為單薄和不足。

  2.2 農業補貼結構不合理 首先是措施配置不合理;其次是間接支援多,直接補貼少;第三,農業支出結構無法適應新型農業發展模式。由於中國農產品長期處於短缺狀態,加強農業補貼主要是用於提升農產品產量。當前的農業支出結構,無法從根本上適應新時期高效、優質農業的發展,無法滿足農民收入增加的需要。

  2.3 中國農業補貼的法律不健全 為了保障農業的穩固發展,近年來,有關農業的立法也是逐年增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規定了農業生產的各種保障條例,其餘10餘部法律也基本圍繞農林牧漁的各個領域作出了相應的條文規定,在諸多的法律條例當中,對於農業補貼這方面的政策仍然存在很大的模糊性,政策不明、法令不明。農業補貼的字眼雖然在政府的相關檔案中也有所體現,並未作為一項獨立的政策制度寫進相關的農業法律條例中,因此不能從體制上保障農業補貼的實施與落實。

  2.4 農業管理體制不完善 中國的農業管理體制是伴隨著我國產品經濟條件而產生的,在管理體制下的各個農業生產環節是相互獨立的,生產歸屬農業生產部門,流通銷售屬於商業管理部門,貿易交換是屬於外貿部門,這樣的體制機制下,生產、交換、消費相互獨立,嚴重影響了我國政府對於農業的巨集觀調控,農業生產的整體效率降低,市場競爭力減弱。

  2.5 缺乏增加農民收入的補貼政策 目前,我國仍然缺乏與農民收入相關的六項政策。如收入穩定計劃、生產者收入保險、資源閒置補貼、農產品價格調整政策、農業投資補貼等,因而,相對於發達國家的農民收入補貼手段,我國在這方面還存在很大的差距。一方面根源於我國長期處於各項產業發展的初期階段,資金不足,財力急缺的國情,另一方面也說明我國在農業補貼制度建設上面的不完善。   3 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綜合農業補貼支援體系

  由於我國實行農業補貼政策的時間短,經驗和財力不足,我國現有的農業補貼政策方式選擇仍然存在多方面的不足。要實現農業補貼政策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基本的原則是要加大對農業的支援力度,特別是政府對農業的投入,在此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3.1 加大綠箱支撐力度 所謂的綠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般農業服務,如農業科研、培訓、推廣和諮詢服務、檢測服務、農產品市場促銷服務、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自然災害救濟補貼,農業生產退休或專業補貼,農業資源儲備補貼,農業結構調整投資補貼,農業環境保護補貼等等。具體措施有:一是有選擇地引入“綠箱”中的收入補貼政策。一方面減免受衝擊嚴重的農產品主產區、貧困地區以及受災地區有關農產品的稅收,油中央政府轉移支付解決。一方面建立農業保險補貼制度。二是直接向低收入農業生產者發放收入補貼。通過對各項補貼的集中使用,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力度,促進農業經濟的快速發展,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

  3.2 調整農業生產結構 我國的農業補貼量有限,因此在掌握農產品競爭優勢的基礎上,儘可能地發揮出農業補貼的效用,特別是在我國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方面,應該改革和完善現有的農產品流通機制,實行生產、流通、銷售一條龍,整合現有的產業結構規模,強化農業產品的結構調整力度。

  3.3 加大對鄉鎮企業的投入力度,調整產業結構 通過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政府政策及資金的扶持,進一步擴大鄉鎮企業的規模,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保障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再就業,從根本上解決農民的實際就業問題。同時,通過鄉鎮企業的發展,可以吸引更多的農村勞動力,轉變生產觀念,實現技術更新,從而提高生產效率,改善農民生活。

  4 結語

  農業補貼是加快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因此,加大對農業的投入與補貼,不僅能夠保持農業發展的全面、協調、可持續,更是提高農業生產的社會競爭力,提升社會總體經濟效益的有力途徑。因此,通過國家和政府的不斷重視,通過農業補貼政策的持續完善,我們有理由相信,新時期農村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將指日可待。

  參考文獻:

  [1]肖琴.我國農業補貼現狀及改革建議[J].當代經濟,2011.

  [2]趙啟軒.我國現行農業補貼政策存在的問題與解決對策[J].海南師範大學學報,2011.

  [3]左騰雲,邵輝.中國農業補貼政策分析[J].市場論壇,2009.

  [4]高一鵬.WTO框架下中國農業補貼制度重構[J].中國財政,2005.

  [5]郭偉.農業補貼的政策轉型與具體操作[J].中國農村經濟,2003.

  篇二

  《 我國農業補貼政策分析 》

  提要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是人類社會的衣食之源,對於一個國家而言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像我國這樣的農業大國更應該注重促進農業的進步與發展。農業補貼政策正是促進農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本文在明確了農業補貼的相關概念後,結合WTO《農業協定》,對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現狀進行分析,指出我國在實施農業補貼政策的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並提出完善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的建議。

  關鍵詞:農業補貼;WTO《農業協議》;政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3文獻標識碼:A

  對於一個國家而言,農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對於我國這樣的人口眾多特別是農村人口比重大的國家來說,農村是其他生產部門的重要消費市場,而農業又是向其他部門提供生產資料的重要市場,因此更應該加強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性地位。實施農業補貼政策正是我國政府支援與保護農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以促進我國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早日實現農業現代化的目標。

  一、農業補貼的概念

  一般意義上的補貼是指政府通過財政手段向某種產品的生產、流通、貿易活動或者某些居民提供的轉移支付。農業補貼是一國政府對本國農業支援與保護政策體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對農業生產、流通和貿易進行轉移支付,以實現農業部門的收入目標,彌補自由市場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不足。

  WTO《農業協定》是目前規範和約束各國農業補貼政策的基本準則。《農業協定》裡所涉及的農業補貼主要可分為兩大類,即對出口進行補貼及國內支援。目前,我國政府所實施的農業補貼政策主要是指國內支援政策,主要包括對農產品的價格支援政策、對農民的直接補貼、農業科研的發展及人員的培訓等政策方面的支出。

  二、通過WTO國內政策支援體系來看我國農業補貼現狀

  WTO《農業協定》將農業補貼措施分為了兩種型別:一種是要求各國政府承諾削減的措施;另一種是不要求各國做削減承諾的措施。同時,考慮到各國之間實力的差別還專門規定了對發展中國家農業的國內支援與補貼的差別待遇,以促進其農業發展。具體地,按照對產出結構和農產品市場造成的扭曲程度不同,可將國內支援政策分為“綠箱”政策、“黃箱”政策和“藍箱”政策。

  ***一***關於“綠箱”政策。所謂“綠箱”政策就是指很少或沒有引起生產和貿易扭曲的國內支援政策。主要包括:一般政府農業服務計劃、糧食安全儲備補貼和糧食援助補貼、與生產不掛鉤的收入補貼、收入保險計劃、自然災害救濟、休耕補貼、環境保護補貼及地區援助補貼等。“綠箱”政策屬於免除削減承諾的國內支援措施。在我國已實行的“綠箱”政策中,涉及農業補貼的政策主要有20項,包括一般政府農業服務計劃涉及9項:糧食安全儲備補貼涉及4項;國內糧食援助補貼涉及1項;自然災害救濟3項;環境計劃下的支付2項;地區援助計劃下的支付1項。而生產者收入穩定計劃、收入保險、資源休閒補貼、價格調整投資補貼等政策在我國目前的農業政策體系中還未涉及。

  ***二***關於“黃箱”政策。所謂“黃箱”政策指對生產和貿易有直接扭曲作用,需要限制和逐步削減的政策。主要包括:政府對農產品的直接價格干預和補貼,農業投入品如種子、化肥等補貼。一般用綜合支援量來衡量。協議規定,自1995年開始,發達國家在未來六年內***1995~2000***,在1986~1988年為基期的基礎上,削減20%,發展中國家在未來十年***1995~2004***削減13%。長期以來,我國對農業的補貼絕大部分是“黃箱”補貼,這些補貼約佔整個農業補貼的70%。

  ***三***關於“藍箱”政策。所謂“藍箱”政策是指那些雖然對生產和貿易有扭曲作用,但是以限制生產面積和產量為條件的國內支援政策,是“黃箱”政策中的特例,可以免除削減承諾的國內支援措施。“藍箱”政策對生產和貿易的扭曲要比“黃箱”政策輕。目前只有歐盟、冰島、挪威等少數國家和地區使用。我國未實行藍箱政策補貼。

  三、我國農業補貼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農業補貼政策起步低,總體補貼水平低。雖然近些年來我國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農業補貼政策,對於提高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增加農民收入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由於我國的農業補貼政策起步較晚,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著很多的問題。儘管政府提供了較大力度的財政支援,但是由於我國農村人口基數大,農業人口平均得到的補貼就很低了,因此增收效果並不明顯。

  ***二***未充分利用WTO政策體系

  1、“綠箱”政策中缺乏增加農民收入的政策。在“綠箱”政策中,我國缺少6項與收入支援有關的政策。生產者收入穩定計劃、收入保險、資源休閒補貼、價格調整投資補貼等政策,在我國目前的農業政策體系中尚屬空白。

  2、“黃箱”政策中支援利用不充分,特定產品支援力度更低。按我國承諾的微量允許標準8.5%,但現階段我國農產品總的綜合支援量低於此水平,特定產品支援力度更為薄弱。

  3、“藍箱”政策閒置未用。我國對農業補貼的約束主要來自資金不足,而非WTO規則的限制導致的“藍箱”政策的閒置。目前,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財力不斷提高,應嘗試逐漸採用“藍箱”政策以擴大補貼空間。

  ***三***補貼手段單一且不均衡,缺乏管理效率。在補貼手段上,我國的農業補貼資金大都來自於財政資金,對金融及稅收資金方面的應用少,這一方面會增加政府的財政壓力;另一方面也限制了資金的使用規模,使得補貼力度不夠大,往往達不到應有的效果。除此以外,我國的農業補貼還存在不均衡的問題,例如在基礎設施的投入、農業科研的發展以及人員的培訓等方面不夠重視。目前,我國的農業補貼管理分屬於不同的部門,這樣雖然有效地限制了一些部門亂用濫用補貼資金,但也限制了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的發展,導致效率低下。

  四、完善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的建議

  ***一***加大支援力度,建立健全農業補貼法律法規。對農業部門的政府幹預是我國乃至世界各個國家普遍採用的政府政策,儘管《農業協定》中對削減各國對農業的補貼做了相關規定,但是各國仍通過各種方式對農業進行補貼。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更應該把促進農業發展作為工作之重,應當在財力允許的範圍內加大對農業補貼的支援力度,並且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農業補貼政策體系,使各個部門、各項工作都能有法可依地有效進行,從而促進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的穩步發展。

  ***二***構建完善的“綠箱”保護體系,充分利用“黃箱”支援體系。“綠箱”政策在世界貿易組織規則裡屬於免除削減以外的國內支援政策,因此我國應充分利用“綠箱”政策,彌補尚未利用的空間,加大對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大農業科研的發展和人員的培訓等重點方面的投入力度,構建完整的農業支援體系。充分利用不超過8.5%微量許可的“黃箱”政策,加大對農業的支援力度,調整支援目標和結構,由對農產品流通領域的間接補貼向對農民的直接補貼轉變,充分且高效地利用“黃箱”空間。

  ***三***加強金融支援,提高管理效率。金融支援是促進我國農業補貼的重要途徑,但是目前我國農村的金融體系還不健全,服務主體少,能力弱,不能有效地滿足農民和農村的需求,這就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因此應加快建立健全農村金融體系,增加服務主體的數量,增強已存金融機構的能力,滿足農民的信貸要求,加快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

  農業補貼管理體制也是制約補貼政策發展的重要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我國農業補貼政策長期效果不佳的局面,因此應對我國現存的補貼體制進行改革,實施統一標準,統一發放,統一管理的管理政策,提高農業補貼的效率,建立一套完整的適應WTO框架下的完整的農業支援體系。

  ***作者單位:河北經貿大學商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姜少敏.中國農業補貼政策:不足及對策[J].教學與研究,2006.6.

  [2]郭俊成.我國農業補貼政策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法制與社會,2007.7.

  [3]穆月英.中國農業補貼政策的理論及實證分析[M].中國農業出版社,2008.

  篇三

  《 農業環境補貼政策研究 》

  摘 要:我國農業補貼量已經接近向WTO組織承諾的8.5%的微量允許,與此同時,我國農藥、化肥過量、低效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環境汙染問題亟待解決。農業環境補貼政策的實施,既可以有效控制農業汙染,又可蹦給農民帶來直接福利,並且符合wTO的綠箱政策,免受限制或者削減。在此基礎上本文論證了實施農業環境補貼政策的迫切性和雙贏效果,並提出了一些具體措施。

  關鍵詞:農藥;化肥;農業環境補貼;實名制

  [中圖分類號]:DF41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139***2010***-15-0265-02

  一、我國化肥,農藥的使用現狀

  由圖1可以看出,從1990年到2008年這19年問,我國的化肥施用量持續裡逐年增長趨勢,從1990年的2590.3萬噸上升到了2008年5239.0萬噸,但是在這19年裡退耕還林和建設用地佔用的耕地面積不斷擴大,耕地面積大幅度減少,單位面積的化肥施用量增長勢頭迅猛,當化肥的施用量超過糧食作物生長的需求量,肥效會迅速下降。2008年我國的耕地總面積為121715.9千公頃,但播種面積只有106792.60千公頃,以播種面積計算,化肥的單位施用量為490.6公斤/公頃,超過了國際公認的上限***225公斤/公頃***近一倍,多施用的化肥不但不能被作物吸收,而且流失到農田之外,對水體和土壤都造成了嚴重的汙染。同時,化肥的生產還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間接的造成了溫室氣體的排放和能源的浪費。

  資料來源:《中國農村統計年鑑》***1991-2009***

  農藥使用的增長趨勢和化肥基本相同,1990年農藥的使用量是73.3萬噸,到2008年就增加到了167.2萬噸,增加了1.3倍。農藥的過量和不合理使用對我國的環境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都受到了嚴重的汙染,同時也給人類健康造成極大的危害。

  筆者認為,針對我國農藥、化肥的過量使用造成的環境汙染,必須儘快出臺治理措施,把汙染控制在初始階段,否則造成不可逆轉的環境汙染之後,所需的末端治理費用將會非常昂貴,給人類健康也將造成不可預料的毀滅性危害。而且永遠無法治理和恢復到汙染前的環境狀況。

  二、我國農業補貼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農業補貼意指政府財政對農業生產者直接或間接的轉移支付,以確保實現農產品供求的總量平衡和結構平衡,保證農業生產者有滿意的、公平的生活水平,其旨在確保農業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續發展。

  在入世協定中,我國保留8.5%的微量允許。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以及糧食最低收購價等生產性專項補貼均具有明顯的生產和貿易扭曲性,屬於黃箱政策,但由於補貼的總體水平不高,沒有突破農業產值的8.5%,仍然屬於微量允許範圍。但是,隨著糧食補貼力度的不斷加大,補貼比例將逐漸趨向於8.5%的微量允許標準。

  我國應根據目前的現狀,充分利用WTO綠箱政策,採取脫鉤的直接補貼,將這種直接補貼和農業環境管理目標掛鉤,在增加農民收入的同時,確保糧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環境安全。在控制農藥、化肥的過景使用方面,可以採用農業環境補貼的方式,對於把農藥、化肥施用量減少至國家規定標準以下的農戶,給予直接的經濟補貼,此種補貼屬於綠箱政策中的環境保護補助,不受限制或者削減。

  三、政策及建議

  針對我國的具體現狀,要通過農業環境補貼的方式對農藥、化肥的用量進行限制。根據不同區域土壤的肥力狀況,有針對性的制定出單位面積的最佳施用量標準,然後對實際施用量符合標準的農戶進行直接經濟補貼,對施用量超過標準的農戶加收環境稅。同時也可以對化肥農藥的購買採取一些巨集觀的經濟調控措施,對標準以下的用量購買可以由政府補貼,農戶可以以成本價購買,超出部分則需要農戶按照市場價購買,使用經濟手段,引導農戶行為,在實現保護環境同時增加農民收入;而不是通過間接補貼的方式,補貼在農藥、化肥的生產階段,造成化肥市場價格的價格扭曲和資金的浪費。

  然而對農戶的化肥及農藥購買量進行調控,以確保農業生產及環境保護二者利益的最大化,需要制定嚴格的標準和有效的政策。筆者認為在農戶購買化肥、農藥的過程中實行實名制,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政策探討。對實名制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理解:

  ***一***農民行為受利益的驅使,不得不推行實名制

  農藥和化肥的最佳施用量在農學、經濟學和環境學中計算方法是不同的。經濟學的最佳施用量比在試驗和大量條件下的農學最佳施用量低,環境學的最佳施用量比經濟學最佳施用量更低。對於農戶而言,一般只考慮農學增產率和經濟學回報率上的最佳施用量,追求經濟效益,如果環境補貼不實行實名制,可能會造成農民大量使用農藥化肥的同時騙取國家的農業環境補貼,無法正確引導農民做出適合環境效應的施用量決策,同時也會造成環境補貼資金的浪費而達不到保護環境的目的。

  ***二***農藥化肥的登記管理制度,使農藥化肥的購買實行實名制具有可能性

  我國農藥經營實行經營許可證制度,具有封閉性和強制性的特點,農藥經營許可單位特定。同時,我國化肥經營實行登記管理制度,對農藥化肥經營進行更進一步的限制,是農藥化肥的購買實行實名制,明確生產出來的化肥的具體流向,從源頭開始限制。限制農民的同時也限制生產經營企業,具體可以給農戶建立購買賬戶,農藥和化肥的經營和購買進行網上管理,對於符合環境效應的化肥用量由政府給予補貼,農戶可以以成本價購買,高出部分則需按正常的市場價購買或者增收環境稅,同時,賬戶中的購買量符合環境標準時可以領到環境補貼,反之則不能。以此確保環境補貼政策的實施。

  ***三***使用一卡通做為實名制的配套措施,保證政策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新農合制度已經得到普及,農民的每種補貼也辦理了不同的銀行卡,這些政策的實施在一定程式上簡化了資金髮放程式,但也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實行實名制的過程中。可以給農戶辦理一卡通,把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業補貼以及農戶的其他資訊統一管理,建立農戶的動態資料庫,實行網上集中管理,農民工外出打工和農民工子弟就學的管理資訊也可以納入資料庫,提高管理效率,節約管理成本。切實保障農民的利益。

  參考文獻:

  [1]姜雙林、王寶臻:環境保護視野下的農業補貼政策探析[J],安徽農業科學,2008,36***25***:11107-11109,11117

  [2]陳真亮、王寶臻、陳真英:山區農業環境補貼法律制度研究[J],農業環境與發展,2009,26***4***:8―12

  [3]姜雙林:歐盟農業環境補貼法律制度的嬗變及其對中國的啟示[J],法治研究,2008***6***:3-9

  [4]徐曉雯:農業環境汙染問題的經濟學分析[J],山東財政學院學報,2007***4***: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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