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學習問責條例個人感悟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為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解決沒有人負責的問題而制定的面向各級黨組織和各級領導幹部、追責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給黨的事業造成嚴重損害,‘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選人用人失察、任用幹部連續出現問題,巡視整改不落實等問題的條例,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關於最新學習問責條例的個人感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習問責條例個人感悟一

  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籠子,《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促進全黨統一思想認識將發揮重要作用,進一步釋放從嚴治黨,失責必問的強烈訊號。《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正如會議強調,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因此,筆者認為,落實問責條列,首要必須牢牢抓住落腳點、著力點和關鍵點。

  落實問責條例的落腳點在“責”。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乾淨擔當是黨對領導幹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而今年1月1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已正式實施,為黨員行為規範設定了紅線和底線。問責條例劍指十分明確,就是要狠剎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的不良之風,彰顯黨員幹部的對責的擔當,對權的敬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宗旨,也是每個黨員幹部應該擔當的責任,身處領導幹部崗位上,這是黨和人民的信任,理應為黨盡職、為國效力、為民盡責。黨和人民給予的權力其實就是責任,而有責任就要有擔當,這裡的“責”就是堅定理想、堅守信念,以人為本、勤政為民,盡職盡責、實幹苦幹,改革創新、攻堅克難。

  落實問責條例的著力點在“問”。會議認為,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只有堅持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方可體現權、責、利的對等。如果黨員幹部有了權力,有了職責,卻沒有責任追究,就好比做生意“包賺不賠”。事實上,從近年查處的典型貪腐案件中的領導幹部來看,相當一部分都是源於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最根本的原因還是有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拍腦袋決策拍屁股走人,此處失責異處為官,今天停職明天升職等等,說到底就是在“問”上無力甚至是缺位。落實問責條例功夫就應下在“問”字上,正所謂“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通過“問”把黨紀黨規利劍高懸起來,讓警鐘長鳴起來,真正“問”出從嚴治黨成效。

  落實問責條例的關鍵點在“人”。會議強調,各級黨組織都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絡實際、以上率下,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由此來說,問責條例的落實關鍵還在人。這個人就是各級黨組織、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問責條例作用得以發揮,關鍵看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敢不敢較真、有沒有戰鬥性。貫徹落實問責條例不僅僅是釋放出失責必問的強烈訊號,還應以此緊緊牽住黨員幹部敢於擔當的“牛鼻子”,倒逼黨員幹部增強權責意識,激發擔當精神。

  學習問責條例個人感悟二

  多次指出黨員幹部要“對黨忠誠、個人乾淨、敢於擔當”和“為了黨和人民事業,黨員幹部要敢想、敢做、敢當,做我們時代的勁草、真金”。

  《問責條例》進一步明確規定了問責內容、物件、事項、主體、程式、方式。把對黨員幹部履職盡責的“成績單”同日常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形成常態化的制度約束機制,對陽奉陰違、弄虛作假、飽食終日、不作為或亂作為的黨員幹部,戴上“問責緊箍咒”。

  心中明責,才能激發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內生動力。不論是黨員幹部身處何種要職、地位,都必須清楚肩負的責任。履職盡責、一言一行都飽含著黨組織的信任和人民的重託。只有明確職責,才能滿腔熱忱地去創事業,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書寫共產黨人的風采。像“太行新愚公”李保國同志那樣心繫使命,自覺把“責任”扛在肩上。他紮根太行深山30多年來,踏遍了太行山區的每一道溝溝坎坎,始終築牢對黨忠誠的政治品格,保持純正質樸的百姓情懷,自覺把百姓當親人,與百姓心心相印,心裡裝著百姓,凡事想著百姓,一切為了人民群眾的擔當精神,造福一方百姓。

  心中有責,《問責條例》就是從嚴治黨的利器。黨員幹部失責瀆職就必須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時刻牢記使命,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始終對“八項規定”、“六項禁令”、《準則》、《條例》等黨紀條規,時刻保持敬畏之心。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及“兩學一做”教育中,認真查擺自己的思想、行為,帶著問題學,真正把自己擺進去,真正做到入腦入心,身體力行去踐行。

  但是長期以來,黨員幹部履職盡責的“成績單”沒有具體的“量化指標”,致使“四風”問題、消極腐敗現象等頑疾,依然是“我行我素”。王岐山同志曾經說過: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黨中央對大案要案等腐敗分子的查處和嚴懲,更加表明了從嚴治黨的決心,懲前毖後,刮骨療毒,進一步使黨風、政風好轉,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在工作中多一點擔當少一點推諉、多一點責任少一點扯皮,率先垂範,不能濫用手中的權力。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臺,再一次明確告訴黨員幹部:“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劍指不作為或亂作為的黨員幹部,把對黨員幹部履職盡責的“成績單”同日常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同時也糾正了當前一些黨員幹部的“多幹多錯,不幹沒錯”的錯誤思想認識,以及無利不起早的功利思想,同時還告誡一些“太平官”既要“權、利”,又不願擔責的熬混思想,讓“問責”制度越來越規範化、常態化、法制化,“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

  治“頑疾”必需“問責”。為此,對《問責條例》的學習要同當前“兩學一做”教育實踐緊密結合起來,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牢記誓言,初心不改,理清擺正權力與責任的關係,真正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切實履行好自己的職責與使命,自覺將權力置於制度的籠子裡。清白做人,乾淨擔當,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百姓。

  學習問責條例個人感悟三

  “舉一綱而萬目張,解一卷而眾篇明。”相信隨著問責條例的制定實施,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將更加密實,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倒逼機制將更加嚴厲。問責如同一把殺手鐗,給那些不把紀律規矩當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馬由韁、信口雌黃、我行我素的黨員幹部的作風套上了籠頭,不敢再肆意妄為,讓紀律規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觸帶電的高壓線。

  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一次次扯開了大嗓子,卻看不見甩開的膀子,那麼久而久之,黨員幹部就會麻木不仁,難免產生“只要無過,無功也罷”的政治錯覺。找到問題卻不能解決問題或及時解決問題,只會讓群眾更反感。“真抓”還是“假抓”、“實抓”還是“虛抓”、“常抓不懈”還是“偶爾抓抓”,都體現了轉作風是否嚴實。所以,深入地轉變工作作風,積極地以“嚴”和“實”的態度進行整改,對於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贏得人民群眾信任和擁護,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黨員幹部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加快實現“兩個百年”偉大實踐中,難免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必須始終堅持凡是對黨和人民事業不利的,就當機立斷、立馬橫刀,堅決改、徹底改、一刻不耽誤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徹底越好,切忌拖泥帶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堅持不懈,把作風建設變成常態、推向深入,關鍵要看在解決問題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發現反彈能不能嚴肅處理,解決深層次問題能不能啃下硬骨頭。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一次會中強調:“把抓改革作為一項重大政治責任,增強推進改革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既當改革促進派、又當改革實幹家,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扭住關鍵、精準發力,敢於啃硬骨頭,盯著抓、反覆抓,直到抓出成效。”轉作風不能有“陌上花開緩緩歸”的閒情逸志,知道錯了的東西,要及時改正,決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同時,還要聚焦改作風轉作風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出臺一個就執行落實好一個,對違反制度規定踩“紅線”、“闖雷區”的要零容忍,發現一起就堅決查處一起。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鬆;滴水穿石,一滴不可棄滯。問責條例的制定為廣大幹部嚴實的工作作風樹起了標準:工作要做細,不能“做戲”。轉作風一定要實實在在,切不可虛張聲勢,立場不堅,則“四風”之疾永遠不能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