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國家為了建立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通過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等機關,運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對市場經營主體及其市場行為進行的監督管理。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工商行政管理事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主管工商企業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和科技經營團體的登記註冊,依法確認其企業法人資格或合法經營地位,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監督他們的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國家授權,負責各種公司的審批和核準登記發照。

  ***2***統一管理城鄉集市貿易,依法查處集市貿易中的違章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農副產品市場、小商品市場和各種專業市場。參與生產資料市場以及資金、勞務、技術、資訊、房地產等生產要素市場的監督管理。

  ***3***監督檢查經濟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調解與仲裁經濟合同、企業承包經營合同、企業租賃經營合同和技術合同的糾紛。確認無效經濟合同,查處違法經濟合同。

  ***4***辦理城鄉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合夥經營者的登記註冊,核發《營業執照》,依法監督管理他們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5***辦理私營企業的登記註冊,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依法監督管理他們的生產經營活動。鼓勵、引導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6***辦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和華僑、港、澳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的登記註冊,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農業執照》、《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華僑、港澳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監督他們的生產經營或業務活動。

  ***7***負責國內商標和外國***地區***商標的統一註冊和管理,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查處假冒、侵權行為。

  ***8***管理經濟廣告、社會廣告和文化廣告,查處廣告經營和廣告宣傳中的違法違章行為,指導廣告協會的工作。

  ***9***檢查、處理經濟違法違章行為,打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活動。對違法的單位和個人執行行政處罰。

  ***10***研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擬定有關法規、規章和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的特徵

  它具有如下特徵:

  1.綜合性。

  工商行政管理是管理內容的多樣性和管理過程整體性的統一。市場是各種商品交換關係的總和,是連線生產和消費的橋樑。市場關係的複雜性、多樣性和關聯性,決定了市場監督管理的綜合性。工商行政管理要對市場主體資格進行許可和確認,要對各類市場的交易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要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等等,其監督管理的內容多、範圍廣。同時,各項管理內容相互關聯,使建立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如:市場主體從進入市場,到參與競爭、退出市場,都處於工商行政管理的監管之中。

  2.程式性。

  工商行政管理作為國家的經濟監督職能的組成部分,必然要體現國家意志,按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進行監督管理,而法律、法規則集中體現國家意志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活動必然要求依法監督管理,其實際工作過程就是行政執法過程。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處罰等等監督管理活動的實施,必然要求有嚴格的規範性程式,力戒主觀隨意性。建立科學的規範性程式,嚴格依程式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活動的重要特徵。

  3.超脫性。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屬於國家行政機關,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與市場主體沒有直接的行政隸屬關係,不會與其發生直接的經濟利益關係。它只是依法對市場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它沒有部門自身利益的影響和制約,能夠超脫於部門利益之上,可以公正執法,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整體利益。

  4.關聯性。

  工商行政管理並不直接使用經濟手段調控,但本質上屬於經濟的國家巨集觀管理範疇,是通過行政監督管理手段,以致構建活而有序的市場秩序,使國家的巨集觀調控措施得以順利實施,從而實現國家的巨集觀整體調控目標。同樣,工商行政管理不直接干預經營者內部的生產經營活動,但依法對經營者的市場行為進行個案微觀監督,以期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經營者的合法利益,確保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在工商行政管理執法工作中,將國家對市場經濟的巨集觀調控與微觀監督具體聯絡在一起。

  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職責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釋出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資訊、商標註冊資訊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資訊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