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計時工資怎麼算

  工資作為一種企業管理工具,既可能是保健因素,也可能是激勵因素;工資的因素特徵及其激勵作用,不僅僅取決於工資水平,而主要是由工資形式決定。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深圳計時工資計算方法。

  深圳計時工資計算方法

  ***一***小時工資制

  小時工資制就是按照小時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的小時數來計算工資。小時工資標準按日工資標準除以日法定工作時數求得。

  ***二***日工資制

  日工資制就是根據勞動者的日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日數來計算工資。日工資標準的計算方法主要有三種:

  1.按照平均每月應出勤天數計算。即用全年天數減去國家法定節假日天數之差除以12個月,得出平均每月應出勤天數***25.5天***,然後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25.5,得出日工資標準。

  2.按照平均每月日曆天數計算。即用全年天數除以12個月得出平均每月日曆天數***30.4天***,然後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30.4天,得出日工資標準。

  3.按照當月應出滿勤天數計算。即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當月日曆天數減當月法定節假日天數之差,得出日工資標準。

  以上介紹的是傳統概念的小時工資制和日工資制。在實踐中,小時工資制和日工資制還有不同的涵義。即小時***日***工資制是指職工每小時***每日***完成規定的一定數量和質量的生產工作任務,即按預定的小時***日***工資額支付小時***日***工資。這一工資額不是由職工月工資標準直接演變而來,而是由企業根據自行規定的小時***日***工作量的大小,並參考本企業和社會上完成同一工作量應得的收入水平確定的。以上兩種涵義的小時***日***工資制,在實踐中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和需要選擇使用。

  深圳計時工資的適用範圍

  由於計時工資是直接以勞動時間計算報酬,簡單易行,便於計算;同時,由於各種勞動均可以用勞動時間來計量,所以計時工資的適應性強,實行範圍廣泛,任何部門、任何單位和各類工種、崗位均可採用。其中,最適用於以下行業、企業、車間、工種、崗位:

  1. 機械化、自動化水平較高、技術性強、操作複雜,產品需要經過多道工序、多道操作才能完成,不易單獨計算個人的勞動成果的行業和工種。

  2. 主要為生產第一線服務和從事輔助工作,其勞動量不便於用產品產量準確計量的工人和服務人員。

  3. 勞動量不便於統計計量的企業行政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等。

  4. 產品、經營專案和生產條件多變的企業。

  由於計時工資按照勞動時間支付工資,因此,能夠促進職工提高出勤率和提高技術業務水平,保證勞動的質量。但是,它在體現按勞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侷限性。主要是計時工資一般與等級工資制聯絡在一起,側重以勞動時間的長短計算工資,不能準確地反映勞動強度和職工個人實際提供的勞動成果,勞動報酬與勞動量之間往往存在著不相當的矛盾。就同等級的各個勞動者來說,他們在相同的勞動時間內付出的勞動量有多有少,勞動質量也有差別,而計時工資難以體現這種勞動差別。因此,隨著企業內部改革的深化和進一步搞活企業內部工資分配,需要把計時工資與其它工資形式有機地結合起來,以利於全面地考核職工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把職工的工資與其實際付出的勞動量緊密聯絡起來,以更好地體現按勞分配原則。

  深圳加班工資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1.75天***有些企業為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