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時工資怎麼算

  工資權作為勞動者的一項基本人權,他直接關係到勞動者的生存和發展問題,保障勞動者工資權的實現,體現了法律對勞動者基本人權的保護。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計時工資計算方法。

  計時工資計算方法

  ***一***小時工資制

  小時工資制就是按照小時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的小時數來計算工資。小時工資標準按日工資標準除以日法定工作時數求得。

  ***二***日工資制

  日工資制就是根據勞動者的日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日數來計算工資。日工資標準的計算方法主要有三種:

  1.按照平均每月應出勤天數計算。即用全年天數減去國家法定節假日天數之差除以12個月,得出平均每月應出勤天數***25.5天***,然後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25.5,得出日工資標準。

  2.按照平均每月日曆天數計算。即用全年天數除以12個月得出平均每月日曆天數***30.4天***,然後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30.4天,得出日工資標準。

  3.按照當月應出滿勤天數計算。即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當月日曆天數減當月法定節假日天數之差,得出日工資標準。

  以上介紹的是傳統概念的小時工資制和日工資制。在實踐中,小時工資制和日工資制還有不同的涵義。即小時***日***工資制是指職工每小時***每日***完成規定的一定數量和質量的生產工作任務,即按預定的小時***日***工資額支付小時***日***工資。這一工資額不是由職工月工資標準直接演變而來,而是由企業根據自行規定的小時***日***工作量的大小,並參考本企業和社會上完成同一工作量應得的收入水平確定的。以上兩種涵義的小時***日***工資制,在實踐中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和需要選擇使用。

  工傷計時工資計算方法

  在工傷治療期間和康復期間,員工的工資按照原工資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發放,可以按照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金額。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計時工資的適用範圍

  由於計時工資是直接以勞動時間計算報酬,簡單易行,便於計算;同時,由於各種勞動均可以用勞動時間來計量,所以計時工資的適應性強,實行範圍廣泛,任何部門、任何單位和各類工種、崗位均可採用。其中,最適用於以下行業、企業、車間、工種、崗位:

  1. 機械化、自動化水平較高、技術性強、操作複雜,產品需要經過多道工序、多道操作才能完成,不易單獨計算個人的勞動成果的行業和工種。

  2. 主要為生產第一線服務和從事輔助工作,其勞動量不便於用產品產量準確計量的工人和服務人員。

  3. 勞動量不便於統計計量的企業行政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等。

  4. 產品、經營專案和生產條件多變的企業。

  由於計時工資按照勞動時間支付工資,因此,能夠促進職工提高出勤率和提高技術業務水平,保證勞動的質量。但是,它在體現按勞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侷限性。主要是計時工資一般與等級工資制聯絡在一起,側重以勞動時間的長短計算工資,不能準確地反映勞動強度和職工個人實際提供的勞動成果,勞動報酬與勞動量之間往往存在著不相當的矛盾。就同等級的各個勞動者來說,他們在相同的勞動時間內付出的勞動量有多有少,勞動質量也有差別,而計時工資難以體現這種勞動差別。因此,隨著企業內部改革的深化和進一步搞活企業內部工資分配,需要把計時工資與其它工資形式有機地結合起來,以利於全面地考核職工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把職工的工資與其實際付出的勞動量緊密聯絡起來,以更好地體現按勞分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