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出和撤銷的區別

  公司登出和撤銷有什麼區別?下文是關於登出和撤銷的一些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哦。

  登出是什麼?

  登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企業的申請,作出准予企業解散的登記決定的行政行為。

  登出是依申請而作出的一種行政許可行為。符合法定登出條件的企業,向登記機關申請,並經過清算程式後,登記機關作出准予登記,然後主體資格消滅。

  知識點:登出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方式。

  登出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方式。

  撤銷是什麼?

  撤銷是指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係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作出的撤銷行政行為的決定。

  通俗一點講,撤銷就是對已經完成的登記行為的否定,或者說是一種糾錯行為,錯誤的登記喪失法律效力。它的前提是自始不符合登記條件,但通過非法情形取得了公司登記,比如登記人員濫用職權、違反法定程式,或者申請人提交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等等,因此登記機關通過撤銷來糾正這個登記錯誤。

  知識點:常見的三種撤銷:

  第一種撤銷公司設立登記,後果是公司設立登記自始無效;

  第二種撤銷公司變更登記,後果是公司恢復到該次變更登記之前的登記狀態;

  第三種撤銷公司登出登記,後果是公司恢復到登出之前的登記狀態。

  知識點:公司被撤銷設立登記後,也需辦理登出:

  撤銷設立登記的後果是公司設立登記自始無效,也就意味著該公司喪失了因設立登記而取得的法律主體資格和營業資格,按《公司法》規定,這也是一種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接下來所要面臨的,和被吊銷執照的公司一樣,先清算後登出。

  撤銷是“先天不足”,即登記過程中出現了違法情形,造成登記本身就是錯誤的;

  通過以上講解,登出和撤銷,大家都分清楚了嗎?登出和撤銷有個共同點就是都需要辦理登出公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