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城市低保有哪些程式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物件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主要物件是以下三類人員: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家庭成員收入是確定城市低保物件的關鍵。

  城市低保申辦程式:

  1、每月1日前,申報家庭戶主向戶籍***或居住***所在地社群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證明、證件,申請從下個月開始領取低保金。

  2、當月1日至10日,社群進行入戶調查,組織召開民主評議小組會議進行民主評議,並將評議結果在所在社群張第一榜公示,公示3日後無異議的上報街道。

  3、當月11日至15日,街道對社群上報的申報審批材料進行調查、稽核,並將稽核結果在所在社群張第二榜公示,公示3日後無異議的,報區民政局審批。

  4、當月15日至20日,區低保局對街道上報的申報審批材料進行審批,並將審批結果在所在社群張第三榜公示,公示3日無異議的,發給《長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並報市低保局備案。

  5、當月27、28、29日***逢節、假日依次往前推***,所有領取低保金的物件須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到社群低保工作機構簽字認證。

  6、下月10日後,低保戶憑身份證和存摺到指定低保金代發金融機構領取保障金。

  7、管理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的3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但申請人不配合調查、不如實提供家庭收入和財產情況的除外。社群低保工作機構、街道低保管理服務站和區低保局對經評議、稽核、審批確認為不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結果不服的,須當面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