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責方在交通事故中要承責嗎

  交通事故中,責任認定的主體只包括駕駛員、乘客、行人此類直接參與人,而在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中,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主體即包括直接參與人,間接參與人。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交通事故賠償的相關法律知識。

  無責方在交通事故中也要承擔賠償責任

  案情回顧:

  2011年8月1日,王剛是剛拿駕照的新手,初次上路就發生意外,他為躲避一電動車,在情急之下錯將油門當剎車踩,一頭撞到李義停在路邊的奧迪車車尾上。無巧不成書,事故發生之時,劉學正從奧迪車後穿行,被二車夾傷。事故發生後,王剛立即報警,同時將劉學送往醫院治療。不久,交警部門認定王剛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李義和劉學不承擔責任。

  劉學在醫院住了近1個月,花費近10萬元才保住了雙腿。司法鑑定評為9級傷殘。後因劉學與當事方協商賠償未果,遂訴之法院。律師將全責方王剛及無責方劉義及其保險公司一併列為被告,併成功幫劉學索賠17萬餘元。


  法院審理:

  法院開庭審理時,王剛承認是他錯踩油門撞到劉義的車才發生車禍的,但他認為,自己當時是為避讓電動車而意外發生車禍的,如果不是電動車亂竄馬路,他根本不會發生車毀人傷的車禍。劉義認為,交警認定王剛負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他一點責任沒有,因此沒有理由要他賠償。保險公司也認為這起事故,投保人劉義沒有絲毫責任,堅持不賠。但劉學的代理人吳律師認為劉義的車已經投保了金額高達12萬元的交強險,交強險是不按照過錯原則賠償的,而是按照損失大小來賠償。

  法院審理後認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不論機動車有無過錯,保險公司均應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的交通事故,機動車方無過錯時,只要非機動車方主觀上並非故意,機動車方仍應依法承擔不超過一定比例的責任。王剛駕駛機動車與劉義駕駛的機動車相撞,造成劉學受傷,儘管王剛應負事故全部責任,劉義對事故無責任,但劉義作為機動車一方仍應承擔一定比例限額的賠償責任。最終法院支援了吳娟律師的觀點,判定劉義所在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法律責任。

  律師觀點: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該條第二款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按照該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不管機動車一方是否存在過錯,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若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主張減輕責任。只有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才可以不承擔責任。依據上述規定,林明要對章華的損失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因此,保險公司對交強險賠償應在最高保險責任限額內無條件賠償,不考慮投保人的事故責任比例。當前,最高限額通常為12萬元,但各賠償項都有最高額限制。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還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法律如此規定,是考慮到在交通活動中,機動車危險性大,而行人和非機動車相比而言處於“弱者”地位,因此在同等條件下,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該承擔更重的注意義務和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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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的事故賠償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未參加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當於相應的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各方的過錯通常通過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來確定,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未申請複核或者對複核結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訴訟時進行舉證。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次責任,同等責任。每種責任具體的承擔比例無全國統一的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制定自己的實施意見時作出了不同的規定,需參照當地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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