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誘導作用

[拼音]:qinzi guanxi

[英文]:parent child relationship

人類初級群體──家庭中的人際關係之一。家庭關係的核心是夫婦關係。當夫婦有了孩子以後,父母和子女便建立了親子關係。兒童出生以後,親子關係主要表現為母子關係。甚至在胎兒時期母親就對胎兒發生直接的影響。孩子出生以後,母親對孩子的哺乳和餵養狀況、關心和期待的態度以及教養的方法等等,在兒童身心發展上起著重大作用。母子關係不正常,會給兒童身心發展帶來極大的損害,這是現代科學研究和實踐所證明的。在心理學的文獻中,對母子關係的研究較多,而對父子關係的研究較少。關於親子關係,心理學家們曾進行過各種各樣的研究,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假說和結論。

關於依戀的理論

J.鮑爾比曾對母子關係中的依戀現象作了專門而有系統的研究。他把兒童對母親依戀關係的發展劃分為4個階段,即①從出生到3個月:嬰兒出生後逐步形成和母親的社會交往關係,開始是用發聲、微笑、動作等表示這種關係,約兩個月以後,由於母親的照料和撫愛,兒童逐漸形成對母親的依戀。

(2)約從3個月到6個月:這時,嬰兒的依戀反應(如微笑)開始明顯地侷限於自己熟悉的人,這時母親常常成為最主要的依戀物件。

(3)約從6個月到3歲:嬰兒6個月以後就逐漸表現出對依戀物件深切的愛感。例如,當母親離開的時候,就表示煩燥,甚至哭鬧起來。再繼續下去,就會對生人表示警惕,開始“認生”了。

(4)約從3歲到童年期末:這時,兒童對母親不只是單純的依戀,而且對母親的感情有所理解,表現出體貼的心情。這樣,從單純的依戀關係發展成為合作的夥伴關係。到了青年期,雖然更多的是關心自己的前途,但在一定場合仍然要尋求母親的關懷和愛撫。

關於依戀的解釋,鮑爾比傾向於本能決定論,認為動物和人類為了生存的需要,為了逃避恐懼和危險,天生地需要對母親的依戀。而有些心理學家則認為,這種理論雖有一定道理,但不全面。因為愛感的後天強化也是一個重要因素。S.弗洛伊德則用性慾的觀點來解釋親子的依戀關係,提出“戀母情結”(即兒子依戀母親)或“戀父情結”(即女兒依戀父親),這些觀點,早已受到很多心理學家包括精神分析學派的某些心理學家的懷疑或反對。

關於母愛剝奪的研究

這方面的研究以H.哈洛對恆河猴的假母的研究最為著名。他用兩個人造母猴:一個是用金屬做的,一個是用細毛布做的,對小猴進行實驗。結果:小猴總是依戀後者。哈洛認為,小猴對母猴依戀的主要原因是溫暖的皮毛的感覺(見彩圖)。因此,母愛或對母親的依戀不是天生的,而是與嬰兒期的經驗有關。

在哈洛的研究中還發現:嬰猴在出生頭兩年如果被完全隔離,行為會變得極不正常。它再不象其他猴子一樣玩耍或交配。當它受到攻擊時,或者縮成一團,或者逃走,不能自衛,而且這種行為的損害可能是無法彌補的。

其他有關的研究

與依戀、母愛剝奪有關的研究還有印刻,早期經驗,關鍵期等。有的研究者認為,早期經驗(如母愛剝奪)在心理髮展上的影響是無法改變的;有的則認為,對兒童說來,早期的適時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但如果認為錯過一定時期就無法補償,則是一種形而上學的看法。

與親子關係有關的課題還有很多,如獨生兒童問題,兒童出生次序問題, 父母離婚的影響問題,寄養(如孤兒院)問題等等。

親子關係主要是受父母的各種因素制約的,如父母的教育水平、經濟狀況、生活條件、思想和性格、教育子女的方法等,都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同時,隨著親子年齡的增長,親子關係也在不斷髮生變化。

參考書目

J. Bowlby,Attachment and Loss,Basic Books,New Jersey,1969.

H.Harlow,Learning toLove,Ballantine Books,New York,1971.

參考文章

非婚生子女的父親不認親子關係,不承擔撫養義務,怎麼辦?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