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形式的辯證法

[拼音]:fangzhi

以地區為主,綜合記錄該地自然和社會方面有關歷史與現狀的著作。亦稱地誌或地方誌。另外,還有一些專載江河湖海、祠廟寺觀、名勝古蹟、水利交通的書籍,亦可歸入其內。方誌的傳統分類法屬於地理門。

中國的方誌,數量龐大,種類繁多,大體而言:

(1)綜合全國情況的有總志和一統志。

(2)地區性方誌,省志,除常稱通志外,也有稱為總志、大志、全志、省圖經的。府志。州志,包括直隸州志和一般州志。縣誌,分縣誌、縣丞志等。廳志。鄉村鎮志,包括鎮志、鄉志、村志、場志、裡志、坊志等。鄉土志。其他有衛志、所志、司志、屯志、邊關志、鹽井志、鹽場志,以及介於省志和府志間的道志。

(3)專志,指山水禪林、寺廟、書院、遊覽勝蹟、人物、風土方面的志書。

方誌起源很早。《周禮·春官》有外史“掌四方之志”的說法。到了西漢和魏晉時期,“方誌”一詞已屢見不鮮。關於最早的方誌書,有人根據《周禮》所載,把早期的諸侯國史與後來的府州縣誌相類比,認為傳說中晉國的《乘》、楚國的《檮杌》以及魯國的《春秋》,已初具雛型。也有人認為方誌導源於古地理書,如《山海經》和《禹貢》,後世撰方誌者多仿效之。方誌和古地圖的關係也很密切,從兩漢到隋唐時期大量出現的圖經,可見到它們間的淵源關係。

方誌的形式和內容,是在時代的前進中逐步充實完善起來的。大體在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方誌尚處於形成階段。當時,無論是體例內容,方誌皆屬地理書,其稱謂亦多為“地誌”、“地記”。其內容主要記敘地區的方域境界、山川物產、風俗民情。但也出現了一些專記物產、山水、道里、寺廟的專志。現存的第一部具有比較完整內容的方誌書《越絕書》(相傳為東漢袁康所撰),就出現在這個時期。

隋唐兩朝,“地記”日衰,“圖經”盛行,以“志”、“記”為名的方誌書也發展起來。所謂“圖經”,開始多以圖為主,表示疆域、山川、土地,經是圖的說明,是圖的附屬物。隋唐時期,“圖經”已以經為主,圖反成為輔了,更加接近於後來所說的方誌的性質。隋朝大業年間,朝廷普詔天下諸郡,條其風俗、物產、地圖,上報尚書省。唐朝規定,州郡圖經每三年編造一次,後改為五年一次;若州縣有變,山河有改移者,不在其限。現存的《元和郡縣圖志》四十卷,成書於唐朝中期,可大致窺見隋唐圖經的內容。該書按地方政區四十鎮分列篇目,每鎮有圖(圖現已亡佚),下載府州縣戶口、沿革、山川、道里、貢賦等。後來在敦煌石窟發現的《沙州圖經》、《西州圖經》等多種,雖已殘缺不全,但亦可見其所載內容之廣泛。

宋代是中國方誌發展史上一個承前啟後的時期。宋初編《太平寰宇記》,吸收前代“地誌”、“圖經”的經驗。編入姓氏、人物、風俗等門類,因人物又詳及官爵及詩詞雜事,使以記地為主的方誌成為史學的一個分支。至此方誌書始體例初備,自成一體。宋代的方誌,雖然流傳下來的不多,但據已知書目計算,約有六百多種,超過前面任何一代。其體例,周應合《景定建康志》可為代表。全書分錄、圖、表、志、傳五類,每類又有細目,層次清晰。又如范成大《吳郡志》,將全書分成四十餘目,條理不紊。它們都對後來的修志者產生深遠影響。

元代的志書以成宗大德七年(1234)成書的《大元大一統誌》最為著名。全書一千三百卷,“於古今建置、沿革,及山川、古蹟、人物、風俗、土產之類,網羅極為完備”。明代修《大明一統志》,曾以之作為根據。《大元大一統誌》已無全本,今可見者僅剩十數卷。

明代的方誌比較前朝又有發展,數量和種類都有增加。全國有一統志,各省普遍修總志或通志,省以下的府州縣亦各多次修志。此外還出現了像《延綏鎮志》、《山海關志》等邊關志,以及村鎮志等等。對於志書的性質,明人明確提出屬於史的範疇。同時還出現了以正史為體的編撰方式,視方誌為“資治”之書。明代的志書類目繁多,如程文的弘治《句容縣誌》一百二十四目,李希程的嘉靖《蘭陽縣誌》一百一十二目。但也有以簡略見長者,如弘治間康海修《武功縣誌》,共三卷七篇;韓邦清的正德《朝邑縣誌》,內二卷七篇,不足七千字,都很出名。

清代是地方誌的全盛時期,不但種類全、數量多,在體例和內容方面也更加充實完備。一批著名的方誌學家直接從事修志實踐,並在輯佚舊志和在方誌學理論的研究上,作出了重要貢獻。

清代修志,從順治年間起就連續不輟。康熙、雍正、乾隆、嘉慶和光緒各代,因編纂或續修一統志,朝廷曾多次下詔促令各省修志。雍正時還規定省府州縣等志書,每六十年纂修一次。清代修山水寺廟以及園林勝蹟的專志也很多,還修關津志、鹽井志,鄉村鎮裡場坊市裡等志。自乾隆以後修志更加興盛,其中尤以江浙兩省為最著。清末,又新出現鄉土志。

清代志書的體例,除傳統的門目體、仿正史的紀傳體以外,乾嘉時,章學誠又別創新路。他編《湖北通志》,將全書分為“通志”、“掌故”、“文徵”和“叢談”幾大部,每部下又分細目,別具一格。嘉慶時,謝啟昆主修《廣西通志》,曾仔細比較歷代志書長短得失,舍蕪取精,手訂章目二十二篇,分別以典、表、略、錄、傳五大門類進行統率,被修志者奉為楷模。後來光緒時,繆荃孫等編《順天府志》,也注意體例的創新。

清代著名志書,通志有謝啟昆《廣西通志》、阮元《浙江通志》和《廣東通志》,李鴻章《畿輔通志》、曾國荃《山西通志》、袁大化《新疆大志》。府州縣誌有陸隴其《靈壽縣誌》、錢大昕《鄞縣誌》、余文儀《臺灣府志》、戴東原《汾州府志》、章學誠《永清縣誌》、洪亮吉《淳化縣誌》和《涇縣誌》、李兆洛《鳳臺縣志》、莫友芝《遵義府志》、李慈銘《紹興府志》、繆荃孫《順天府志》等。鎮村志中,江蘇甘泉縣邵伯鎮的《甘棠小志》、浙江吳興縣的《雙林鎮志》、山東陽谷縣的《張秋鎮志》和廣東南海縣的《佛山忠義鄉志》等,亦均稱佳制。還有一些私家撰述的名志,如師範的《滇系》、劉端臨的《揚州圖經》、劉楚禎的《寶應圖經》、許實華的《海州文獻錄》、吳汝綸的《深州風土記》,都為人們所稱頌。

與清代相比,民國時期方誌的編纂,規模要小得多,體例多數亦沿襲舊志。不過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內容,如注意記載農工商業的生產情況,和人們的生活面貌,還增加了各種統計圖表等等。其中以陳訓正、馬瀛等纂修的《鄞縣通志》體例最為完備。

綜觀中國方誌發展的歷史,及其所反映的內容,大致具有如下特點:

(1)地方性。除全國性的總志和一統志外,無論是省志、或府、州、縣誌,以及各種專志,無不都是記載一定的地域,反映該地的特點。

(2)連續性。早在唐代,封建國家就規定,各州郡按時向朝廷編送圖經。到了明清以後,統治者更屢頒修志詔令,以將新情況、新資料不斷地補充到新修的志書中去。江蘇常熟縣,在明代的二百七十六年間,共修志七次,幾乎隔四十年重修一次;清代修了十三次,每隔二十年修一次。其他志書的編修,雖不如常熟縣頻繁,但也大多不止一二次。

(3)廣泛性。唐宋以後,每部方誌差不多都包括下述內容:如地理門有沿革、疆域、面積、分野;政治門有建置、職官、兵備、大事記;經濟門有戶口、田賦、物產、關稅;社會門有風俗、方言、寺觀、祥異;文獻門有人物、藝文、金石、古蹟等等。在廣泛的歷史追述中,有不少在正史等史籍中所無法見到的資料。

(4)可靠性。由於地方誌多根據當地檔冊、譜牒、傳志、碑碣、筆記、信札等資料編寫,其原則一般是“述而不作”,這就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資料的原始性。不少志書還搞了很多實地採訪,所謂“以一鄉人修一鄉之書,其見聞確而論說較詳”。顯示了“地近則易核,時近則跡真”的優越性,故其可靠性和真實性也較某些史籍更大些。

中國曆代編纂的方誌,雖然數量龐大,但因各種緣故,損毀流失的情況十分嚴重。據統計,元代前,留有書名而亡佚的方誌有兩千多種。明代方誌應不少於三千種,現存只千餘種。目前我們能夠看到的志書(不包括山水祠廟等專志),約八千五百多種,其中清代最多,共六千多種,十萬餘卷;其次是明代和民國時期,各約有千種左右;宋元及宋以前,不過幾十種。上述現存方誌,從地區考察,超過五百種的有四川、浙江、河北、江蘇、山東、河南等省;其次是江西、廣東、山西、湖南、陝西,各超過四百種;安徽、福建、湖北超過三百種;修志時間較晚的一些邊遠省區,如寧夏、青海、西藏、內蒙古等,也各有幾十種。志書的種類中,最多的是府州縣誌,有六千六百多種;以下是鄉土志五百餘種;鄉村鎮志三百多種;省志一百多種,等等。以上方誌書,除分藏國內各圖書館外,在國外也有不少,亦有散存於私家的。

參考文章

方誌敏名言名句大全名言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