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練琴歇後語

[拼音]:fengjian shehui

[英文]:feudal society

封建社會是人類社會發展必經的一個獨立的社會形態,幾乎世界上所有的國家、民族都經歷過。它在世界史上的時間,一般認為起自公元5世紀左右,到公元17世紀中葉結束。但由於人類歷史發展的不平衡性,許多國家的封建社會比這要長得多。封建生產方式的特徵,是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和適應於當時生產力的個體小生產相結合,封建主憑藉對農民的超經濟強制,攫取封建地租,以不斷滿足自己的需要。封建社會下的小生產者具有獨立經濟,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有微薄的積累,因而對生產有某種積極性和主動性,這是封建社會比奴隸社會進步之點。

封建社會的產生

世界各國封建社會的產生,經歷了很不相同的道路。有些地方(如中國、印度、中近東地區、西歐)是從奴隸社會過渡到封建社會的,有些地方(東、西斯拉夫人、斯堪的納維亞、英國)是從原始社會直接進入封建社會的,也有些民族(阿拉伯人、日耳曼人)是通過征服先進地區,受其影響而由原始社會直接進入封建社會的。無論封建社會產生的道路多麼不同,它都是一個社會形態取代另一個社會形態的革命變革,首先是社會經濟基礎的變革,然後是上層建築、包括國家政權以至意識形態也都發生變革。奴隸社會晚期,在其內部會產生封建經濟萌芽,如羅馬帝國晚期出現的隸農制。這個萌芽逐漸發展壯大,便會和已呈腐朽的上層建築發生矛盾,於是激發各種不同形式的激烈的階級鬥爭,以粉碎舊政權、舊階級的抵抗,為新社會的誕生開闢道路。當封建社會建立初期,還須經過一個階段,來掃除前一社會形態的殘餘,鞏固和壯大自己以佔據統治地位。由於生產力發展相對緩慢,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都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從原始社會直接過渡到封建社會尤其如此。

封建社會的經濟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社會的基礎。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本質是封建主對大部分土地的壟斷佔有和對直接生產者的不完全佔有,但它的法律形式卻隨時間、地點而各不相同:有的表現為封建土地國有制;有的為封建貴族等級所有制;有的為封建地主私有制。它們的共同特徵是都帶有社會的或政治的附屬物與混合物,而沒有采取純經濟的形態。封建主對地產的經營也採取多種形式:有的建立莊園,役使農民耕作;有的只把土地出租給農民,收取實物或貨幣。隨著經營方式的不同,封建地租也分別表現為勞役、實物、貨幣等不同形態。單一形態的地租事實上並不存在,大都是這三種形態同時並存,不過以一種為主。大致在封建社會初期,實物或勞役地租較多,而晚期則貨幣地租漸佔優勢。但東歐一些國家(俄國、波蘭等)封建社會晚期才出現大規模的農奴制莊園,勞役地租為其主要形態。

封建農業的生產規模是小生產,大都由個體農戶獨立進行。這些農業勞動者雖有獨立經濟,但在人身上依附於封建主。他們的依附關係程度不同,形式各異。有些亞洲國家(如中國)封建社會曾存在較多的自由農民,握有小塊土地的所有權,其依附性表現為封建國家和臣民的關係,農民為國家服勞役並繳納賦稅。但同時也存在依附性較強的為私家地主役使的部曲,客戶等。一些歐洲國家(如英、法、德、俄、波等)曾存在過依附性很強的地位幾乎等同於奴隸的農奴,但同時也有身份較自由的其他依附農民以至自由農民。農民人身依附的強弱,和地租形態有關。在勞役地租形態下,封建主出於監督勞動的需要,對農民的超經濟強制採取最嚴酷的形式。而在實物或貨幣地租形態下,這種強制要相應的減弱。

封建經濟無論是農民的經濟或封建主的經濟。主要是一種自然經濟。但是,商品生產和貨幣交換也是封建經濟的固有組成部分。各國封建社會中都存在著擁有一定生產資料、獨立進行商品生產的小手工業者,也存在著大的和小的商業資本和商人,因此也都存在著作為工商業中心的城市。西歐封建社會初期,由於民族遷徙、戰爭破壞等原因,一度工商業衰落,城市殘破,直到10世紀後城市才又重新興起。因為生產力相對低下,封建社會的工商業規模大都狹小,市場有限,遠距離的國際貿易交換的都是奢侈品,專供封建主階級享用。許多國家的工商業者在封建時代都按行業組織有自己的團體──行會,以保衛本身的利益,防止外來的競爭。隨著生產力的提高,工商業在封建社會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它促進城鄉交流,把更多經濟部門捲入流通領域,不斷瓦解著自然經濟,促成封建經濟的繁榮,也為它的滅亡準備條件。在西歐一些國家,當城市興起時王權衰微,封建割據嚴重,工商業城市為爭取生存不得不和封建貴族展開鬥爭,在鬥爭中形成了獨特的市民等級,並使城市取得自由資格,一些城市還爭取到自治權。這些都使西歐的城市在以後的社會發展中起著更大的作用,有助於向資本主義社會的過渡。亞洲一些國家的城市規模巨集大,工商業繁榮,但處在強大王權的控制之下,沒有取得自治地位。

封建社會的階級鬥爭

農民和封建主是封建社會兩大對立的階級,此外還有手工業者、城市貧民等勞動人民和各種中間階層。封建主階級大都是世代相襲的貴族集團,享有各種特權,彼此之間以宗族、封臣制(西歐)、御家人制(日本)等結成一體,以共同鎮壓農民。封建農民階級經濟狀況和法律身份也各不相同,但在受封建剝削壓迫上是一致的。他們都要服勞役、交納沉重的地租和賦稅,政治上缺少某種權利或者全然無權,因而他們仍是統一的農民階級。為了反抗封建剝削壓迫,農民和其他勞動人民進行了廣泛的各種形式的鬥爭,而以大規模的農民戰爭為其最高形式。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或推翻腐朽的封建王朝,或打擊封建主的剝削與統治,是推動社會前進的一種力量,在歷史上起了進步的作用。

封建社會的上層建築

封建國家政權是封建主階級的剝削壓迫機關。封建政權的形式大體上都是君主制,但中央集權的程度,則因時間、地點的不同而異:有時分裂割據的傾向較為明顯;有時則走向封建專制主義,其中尤以政教合一的伊斯蘭教國家的專制主義最為突出,但即使在這些國家,分裂割據的情況也時時存在。在封建君主下面,還有官僚機構及軍隊,執行各種國家職能。封建法律是封建主階級的工具,它或則把農奴排斥於法律保護之外,或則規定不同等級的人在適用法律上不平等,以鎮壓勞動人民。

封建社會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是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它以各種宗教為主要表現形式,其他的意識形態,往往要服從宗教教義的規定。伊斯蘭教、基督教和佛教是封建時代最主要的宗教,它們都宣傳天堂地獄、今生來世、因果報應諸說,來麻痺人民的鬥爭意志,論證封建統治的正確。在中國和一些東亞國家,封建時代佔統治地位的思想不是宗教而是儒家學說,它宣傳的是一系列適應封建統治需要的政治倫理教條。

封建社會的衰亡

封建社會後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封建經濟逐漸解體,小生產者和生產資料分離,創造了資本主義產生的前提條件。在商品生產發達的基礎上,封建社會內逐漸產生了資本主義的萌芽,出現了資本主義手工工場。各個國家封建社會衰落的時間有所不同。中國和西歐16世紀時都出現資本主義經濟因素,但西歐資本主義的產生伴隨著新航路的開闢而開始了大規模殖民掠奪,使非洲、美洲、亞洲廣大地區的財富流入,因而刺激了它的資本主義飛速發展。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產生,資產階級也在西歐出現。新興的資產階級發動了文藝復興、宗教改革等偉大運動,和人民群眾一道,為衝破封建統治,過渡到資本主義而鬥爭。西歐資本原始積累的典型國家是英國。通過對內圈地和對外殖民掠奪,使它的資本主義很快發展成熟。17世紀中葉爆發了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標誌著世界範圍內資本主義時代的開始。但世界上其他國家的封建社會還有一長段路要走,尤其是在資本主義殖民侵略阻礙了社會發展的亞、非地區,封建社會的滅亡要到19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