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工住勤制度(精選11篇)

學校教職工住勤制度(精選11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教職工住勤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教職工住勤制度 篇1

  一、住勤內容

  全片各校在編在崗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學校住勤制度,不走教,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二、考勤辦法

  行政值周人員必須堅持到崗,以身作則,各校行政值周為校長、主任,凡不按規定住勤的認真登記,每週向片區中心校彙報一次(星期五16:00前)中心校彙總,一個月考核一次,在當月工資中兌現。

  三、住勤規定

  (一)住勤時間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9:30---10:00 簽到;

  2.(星期一至星期五):16:00---16:30 籤離;

  3.星期日晚上21:00前簽到(簽到時註明簽到時間,同時各校(或片區中心校)組織召開下週周前會),星期一至星期四全片在編在崗教職工必須住校。

  (二)請假要求

  1.全片各校在編在崗教職工,必須堅持星期日晚上21:00前到校簽到,星期一至星期五按住勤時間規定簽到、籤離,星期五16:00後籤離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2.教職工需請假的,必須本人書面向本校校長請假,校長簽字同意,登記好考勤,並向片區中心校校長彙報後方可離崗。特殊情況的可以電話請假,但假滿回校之日必須辦理補假手續。

  3.各校校長必須嚴格執行,不得弄需作假。

  四、請假及獎懲規定

  (一)、星期日

  全片在編在崗教職工星期日晚上21:00前必須按時回校簽到(臨聘人員則根據工作需要而定)。

  第一條.凡星期日無故不按時回校簽到的一次扣款200元;

  第二條.星期日有事不能按時回校簽到的,必須按請假要求辦理請假手續,批假後一次扣款100元;

  第三條.星期日晚上因特殊情況(父母、岳父母、配偶、兒女生病住院)不能回校請假的,批假後不扣款,但必須提供戶口薄影印件、疾病證明和醫藥發票;否則按第二條執行;

  第四條.星期一有事請假的星期日晚上可以不回校簽到,但星期日晚上也必須請假,並且批假後星期日扣款30元,星期一則按《仁懷市兩岔片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星期一至星期四

  全片在編在崗教職工必須住校(臨聘人員則根據工作需要而定)。家離學校(沿公路)3公里的可以住在家裡,但同樣也必須按規定執行簽到、籤離,若工作需要通知後也必須立即到崗。

  第一條.凡教職工未住校經查實一次扣款100元;

  第二條.若因為父母、岳父母、配偶、兒女生病住院不能住校需請假的,必須按請假要求辦理請假手續,批假後不扣款,但必須提供戶口薄影印件、疾病證明和醫藥發票,否則按第一條執行。

  第三條.白天上班而晚上因有事不能住校需請假的,必須按請假要求辦理請假手續並註明請假事由,批假後一次扣款30元。一週不得超過一次。

  第四條.因白天請假晚上不能住校的不扣款。

  第五條.因生病白天又上班的,若是小病就近能治療的堅持就近治療的原則,若要回去治療的不扣款,但必須提供疾病證明和醫藥發票。否則按第三條執行。

  (三).提前離崗,指星期一至星期五16:00前離崗的一次扣款30元,同時晚上又未回校的加扣100元(除學校公事指定派出差的外)。

  (四). 屬於哺乳期(孩子在1.5週歲)內的女職工每週給一次回家探望,不扣款。(指放學後回去。第二天暗示你回校上班)

  (五).此住勤制度的`考勤在教職工的評優、評先、晉級、晉升等各項評比中佔一定比例;一學期事假累計超過5天、曠工或曠會超過一次(含一次)的一律取消資格。

  (六).每學期中心校彙總後對沒有違反本制度的教職工予以表彰。

  學校教職工住勤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為了維護教師正常的生活秩序,教師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嚴格遵守《教師宿舍管理規章制度》,提倡團結友愛和集體主義,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配合工作,創造整潔、優美、安靜、安全的生活環境。

  第二章宿舍管理機構

  第一條教師宿舍由教師共同選出的宿舍長何淑平管理,教師宿舍長由園領導、後勤辦統一管理。

  第二條宿舍長直接領導各室,負責宿舍安全防範,衛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動,室內人員必須接受宿舍長的領導及安排。

  第三條宿舍長職責

  一、安排並監督住宿人員輪值宿舍衛生,確保宿舍整潔;

  二、及時傳達、組織落實園務制訂的各項宿舍管理資訊和指示;

  三、及時蒐集、反饋宿舍員工動態、意見;

  四、及時報修宿舍損壞設施(如電熱水器、洗衣機、電視機、風扇、空調);

  五、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及時通知園務處理:

  1、宿舍內有不法行為:如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撲克牌)、鬥毆及酗酒等;

  2、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如電熱水器、洗衣機、電視機、風扇、空調);

  3、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如超過晚上22:00後大聲喧譁、看電視等影響她人休息者。)

  第三章宿舍衛生管理

  第四條教師宿舍衛生要求

  一、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衛生整潔: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亂扔瓜皮果殼、紙屑、飲料瓶等雜物;

  2、不得在牆上塗寫、刻畫和胡亂張貼。

  二、教師宿舍的內務與衛生要求整齊、清潔和安全。廣州市荔灣區海龍生態幼兒園

  1、每月的第一週要進行一次大掃除(上級檢查除外);

  2、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宿舍長全面安排及監督。

  三、宿舍內務衛生整體要求標準

  1、門、窗地面整潔;

  (1)保證門、玻璃及窗乾淨,窗框上沒有積灰;

  (2)地面拖掃乾淨,包括沙發、床底地面;

  (3)宿舍門口不得有垃圾、積水,每天必須清倒門口垃圾。

  2、物品擺放整齊

  (1)桌面、櫃內、書架和床上行李等物品要擺放整齊;

  (2)洗漱用具放在統一位置;

  (3)鞋子、衣物的擺放要整齊。

  3、衛生間:整潔無異味,垃圾入袋並及時清倒。

  4、不違章用電和電器。

  (1)不私拉電線,不使用蠟燭;

  (2)不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四、寢室衛生每週五檢查。

  第四章

  鑰匙管理制度

  第五條住宿教師在園長處交鑰匙押金,登記註冊,方可領取,建立使用登記冊,教師離職交還鑰匙後退還押金。

  第六條教師不準私自配鑰匙,由於管理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長,在宿舍長同意下另配,並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第七條鑰匙只借給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教師一律不借。

  學校教職工住勤制度 篇3

  1、在我校教師宿舍居住的住戶,必須遵守以下規定。承擔相應的安全、消防等法律責任。

  (1)任何人不得佔用消防通道。各單元樓梯、各樓之間的通道、三幢的樓頂天台、宿舍區花園屬於公用場地。任何人不得佔用,不得堆放雜物。

  (2)各住戶必須執行都成市政府有關房屋出租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治安、安全、消防、稅收等法律責任。

  (3)各住戶改動水電氣管道和設施、改動房屋。應該按照都成市政府的規定,主動向有關部門申報。

  (4)任何人不得將住房作為庫房堆放易燃物品及各種廢品,特別是其他違法、違規物品。

  (5)各住戶除生活垃圾以外的廢棄物,應該主動與垃圾清運公司聯絡處理,不得隨意丟棄、堆放。

  (6)各住戶必須執行都成市政府有關飼養寵物的規定,承擔相應的衛生、治安、安全等法律責任。

  2、在我校教師宿舍居住的教職工(含離退休)出售房屋後,應及時與總務處聯絡,結清應交水費、清潔費。在我校教師宿舍居住的教職工(含離退休)出租房屋仍與總務處結算水費、清潔費。

  3、在我校教師宿舍居住的教職工(含離退休)在出售、出租房屋時,向對方作出超出所擁有的房屋產權的承諾,一律無效。

  4、在我校教師宿舍居住的教職工住戶的水費每半年結算一次,每年7月15日、1月15日前,教職工住戶將水錶讀數交總務處(或按總務處通知執行)。逾期,總務處則以上次結算數扣款。

  5、在我校教師宿舍居住的非教職工住戶,4月、7月、10月、1月15日前到總務處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月0.3元/m?),報水錶讀數繳納水費(每年7月15日、1月15日前與總務處複核水錶讀數)。逾期,每超1天加收2.0元滯納金。

  6、我校停車場是為教職工服務的內部停車場,不接受非教職工住戶停車。

  7、總務處原則上不為非教職工住戶提供維修、疏通管道等服務。確有需要,且總務處能夠安排,則按市場價收費。

  學校教職工住勤制度 篇4

  為做好我校的防控工作,依據《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有效地遏制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公共衛生,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要組織住宿教師認真學習《傳染病防治法》,必須人人重視,加強預防。

  二、教師宿舍制定防控相關預案,成立宿舍負責小組,專人負責及老師分管負責,明確職責,分工到位,做到快速反應,步調一致。配置防控所需裝置設施,如醫用口罩、醫用酒精、84消毒液、體溫測量儀、消毒液噴壺等

  三、認真排查,由宿舍負責人實時監控,全面摸排傳染風險,確保無遺漏,無死角,對宿舍教師出行情況、接觸史、健康狀況等有關防資訊進行收集整理、登記造冊、及時上報,實時追訪。

  四、嚴格把關,切斷病源,落實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做好每天教師微信群裡網路報平安。

  五、防控期間,老師儘量減少外出,儘量不到人口密集、空間密閉的場所,如外出必戴口罩,回宿舍後必測體溫、必登資訊。

  六、宿舍常通風,執行每日物表消毒和開放紫外線燈管進行室內消毒。講衛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適當鍛鍊,保證良好的衛生習慣及良好的身體狀態。

  七、教師發現應該立即報告領導,發現要在2小時內報告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八、防控期間,謝絕非宿舍人員來訪,因工作需要,需經宿舍負責人批准。不允許非本宿舍區人員進入宿舍區,一經查實,將從重處罰。

  學校教職工住勤制度 篇5

  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 入住條件:

  學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師;本市或本區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准後,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

  教職工一旦獲准入住教師宿舍,應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總務處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二、 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總務部門統一安排下佔好床位,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佔用。經學校批准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個,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總務處彙報後再由學校總務部門進行登記並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週告知學校總務處,在一週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並退還宿舍鑰匙等其他學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裝置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裝置的責任和義務。

  (1) 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牆壁上亂塗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

  (2) 嚴禁在牆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裝置及使用功能。

  (3) 教師宿舍樓內的電視機、固定電話機、淋浴等設施、裝置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樓外,違者後果自負。

  (4) 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裝置的行為,根據學校有關條例,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匯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譭、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樓內做飯要聽從學校統一安排,禁止將剩飯菜倒入盥洗池內,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禁止大聲喧譁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教師宿舍內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製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教師宿舍應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時熄燈就寢。不無休止地使用學校電器設施。

  9、健全教師宿舍“室長”管理制度,制訂室長管理職責。室長從入住教師中推薦產生。並實行“總務處宿舍管理負責人——室長——入住教師”管理體系。

  10、總務處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11、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範圍,由政教處、總務處、室長組成檢查小組每週進行一次檢查打分。

  學校教職工住勤制度 篇6

  一、住校教師一律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不得私下調換宿舍,不得私拿學校公物。

  二、住校教師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上午班主任在學生起床前起床;晚上回宿舍時間不得遲於23∶00。上班期間不得隨意回宿舍。

  三、宿舍長負責安排好本宿舍的衛生值日工作,其他教師應認真整理好床鋪,並自覺做好值日工作,保持宿舍整潔。

  四、任何教師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異性學生帶到宿舍,禁止利用學生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

  六、保持宿舍內外整潔、衛生,不得在宿舍內外亂貼、亂畫。

  七、節約水電,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在宿舍內燒、煮飯菜,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八、校外集體宿舍的水電費應由住宿教師承擔,原則上應由所住教師平均分攤。

  九、住校教師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學校有關紀律制度,注意樹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學校教職工住勤制度 篇7

  為了管理好教師宿舍,加強治安、保障住宿教師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一、住宿制度

  1、入住教師有管理委員會統一安排房間、床位。未經管理委員會同意,住宿教師不準擅自調換房間。

  2、教師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晚9:00後值班教師負責鎖上週莊房大門。(如果有特殊情況須事先向管理委員會告知,否則後果自負。)

  3、住宿教師若提供鑰匙給非住宿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有失竊現象、追究當事人責任。

  4、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佈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並追究責任。

  5、嚴禁將週轉房的物品帶出學校,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追究相應的責任。週轉房會不定期的對周莊房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

  6、為保證教師正常休息,晚9:00以後到次日5:00以前,嚴禁在宿舍內進行任何形式的影響正常休息的活動,違者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7、教師嚴禁在自己寢室以外吸菸,違者罰款處理。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8、遵守社會公德,不準大聲喧譁。

  9、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不準私自亂接電線和使用高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做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並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其他安全隱患時,要立刻通知管委會。

  10、嚴禁在周莊房內以任何形式或藉口飲酒,發現一次立即搬離週轉房。外來人員進入宿舍,須徵得管委會的同意,不聽勸阻者,宿舍內所有人員有義務設法消除潛在隱患。

  二、衛生管理

  1、住宿教師應該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保持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各層樓衛生。

  2、寢室內教師要做到:被褥等物品統一擺放整齊,地面乾淨,不在牆壁上亂寫亂畫,給人以舒適溫馨的感覺。

  3、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便桶內和丟擲窗外。

  4、各樓層值日教師要做到每天早7:00之前把走廊清掃一遍。(包括窗臺)

  5、發現哪一個寢室亂、贓、有異味。令其定期整改,否則搬離週轉房。

  學校教職工住勤制度 篇8

  一、安全

  1、非本室人員不得在寢室留宿。

  2、男士除工作需要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女教師宿舍。

  3、宿舍人員晚上9點以後不得再進出宿舍。

  4、離開宿舍後應拔掉用電設施的電源、關閉水源,並反鎖大門。寢室鑰匙要專人保管,不得隨意配鑰匙。住宿人員自備暖壺,在幼兒園打水,不可用快壺燒水喝。

  5、在宿舍裡不可點蠟燭、生火、不準私接電線,不得使用任何電熱器具(電熱寶、電褥子等)。

  6、自己的貴重東西要妥善保管。

  二、作息

  1、每天要按時整理床鋪,自覺保持宿舍整潔。

  2、午休及晚間,宿舍人員要保持安靜,不要打擾樓里居民和鄰居的正常生活及休息。

  3、按時回寢室,不可無故外宿。因故外宿,必先通知領導。

  三、文明風氣

  1、禁止在樓道里嬉戲打鬧,打擾樓內居民的休息。

  2、生活態度嚴謹,與異性交往有禮節,不讓男士進入宿舍。

  3、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不結交社會不良青年。

  4、與室友團結友愛,互相幫助,有共同奮鬥目標,氣氛和諧。

  四、清潔衛生

  1、寢室衛生排定衛生值日表,寢室衛生每天有人負責,週四全體宿舍人員一起進行清潔衛生大掃除,週五中午查衛生。

  2、值日教師負責公共衛生、日常用品擺放,其他人負責整理個人物品。個人洗漱物品全部放進自己的水盆裡,並整齊擺放在指定位置。

  3、講究個人衛生,勤洗勤換。

  4、講究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不得隨意潑水、扔紙屑,不得隨意倒飯菜、扔果皮等,不得在室內窗臺上擺放任何物品,不得存放隔夜垃圾。要時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清新。

  5、寢室內禁止擺放任何食品,食品一律放在廚房指定位置。

  6、保持廁所清潔,不可亂扔廢紙。

  7、不得向水池、便池傾倒雜物,以免下水道阻塞。

  五、公物使用

  1、不得弄汙牆面、破壞地板,違者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2、節約用水用電,水龍頭用後要及時關緊。

  3、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六、管理監督

  1、宿舍人員要嚴格遵守以上制度,如不遵守而出現的一切事故,自己承擔,與幼兒園無任何關係。

  2、每週檢查宿舍衛生,檢查結果與個人每月考核有關係。

  3、宿舍水電費由住宿老師自己承擔。

  學校教職工住勤制度 篇9

  1、住校教師一律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不得私下調換宿舍,不得私拿學校公物。

  2、住校教師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各位老師不遲於7:00起床;晚上回宿舍時間不得遲於23:00。上班期間不得隨意回宿舍。

  3、宿舍長負責安排好本宿舍的衛生值日工作,其他教師應認真整理好床鋪,並自覺做好值日工作,保持宿舍整潔。

  4、任何教師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異性學生帶到宿舍,禁止利用學生替自己做事。

  5、不得留客住宿。

  6、保持宿舍內外整潔、衛生,不得在宿舍內外亂貼、亂畫。

  7、節約水電,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在宿舍內燒、煮飯菜,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8、住校教師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學校有關紀律制度,注意樹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教室環境衛生達標要求

  1、室內外牆壁無灰塵,無蜘蛛網;地面無瓜皮紙屑,日光燈、電視機、面板等物品上無積塵;課桌凳排放整齊,課桌內學習用品擺放有序,無雜物;小黑板、衛生潔具堆放整齊;門窗玻璃乾淨明亮,班級牌無灰塵;窗簾乾淨完好。

  2.教室內佈置簡潔大方,黑板上方懸掛一面國旗;板報做到常換常新,上方佈置有班風;教室後面佈設隊角、圖書角等;走廊陽臺不得擺放盆花及其它任何物品。所有表冊張貼教室前方的鏡框內,不得隨處亂貼亂掛。

  3.包乾區內無瓜皮紙屑,牆壁清潔、無塵,鏡框邊緣無積灰。

  4.教室內外、包乾區每天均要打掃,確保達到上述要求。洗拖把須在水桶內進行,不得直接在水龍頭下衝洗。

  辦公室環境衛生達標要求

  各辦公室設負責人一名,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健全值日製度,做到:

  1、佈置簡樸,桌面整潔。

  2.地面乾淨,無瓜皮紙屑

  3.不在辦公室內吸菸,確保無煙蒂菸灰。

  4.桌椅整齊,窗明几淨,四壁光潔,空氣清新。

  5.簿本擺放整齊有序,表冊上牆。

  6.室內不亂放私人用品,無廢棄雜物。

  學校教職工住勤制度 篇10

  1、凡公司職工需要公司安排宿舍的,要交納100元床鋪押金,辦公室根據押金收據安排住宿,收取每人每月5元的房租、水電費。

  2、住集體宿舍的職工,要保管好宿舍內的一切公用設施,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為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3、宿舍內嚴禁亂拉電線、私安插座,嚴禁使用電爐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違者處以100元罰款。

  4、住集體宿舍的職工要搞好室內、室外和個人衛生,宿舍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抽查一次不合格罰款30元。

  5、嚴禁從樓上向下拋擲垃圾,傾倒汙水,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6、嚴禁外來人員在集體宿舍內過夜,因工作需要確需過夜者,須持身份證到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違者對安排留宿者所在部門負責人處以50元罰款。

  7、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鬧、酗酒,違者視情節輕重對責任部門負責人處以50—100元罰款。

  8、集體宿舍晚九點半熄燈,違者對相關責任部門罰款20元/次。

  學校教職工住勤制度 篇11

  教師宿舍衛生管理在學校整體衛生管理中佔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體現教師文明素養的一個方面,作為教師為人師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幾點。

  1、各教師必須按照學校對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隨意調動。

  2、教師不得隨意讓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員在校住宿,也不得帶學生在校住宿。

  3、教師宿舍必須經常保持衛生乾淨、擺放整齊,門窗乾淨,宿舍周圍(走廊衛生乾淨).

  4、教師宿舍必須注意節約水電,愛護好公共財物,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5、教師將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時,請及時將地板上的滴水託幹,防止摔跤。

  6、教師住在學校要統一維護校舍的衛生以及舍校的財產安全。

  7、教師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不得發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陽臺等處高空亂拋物,一經發現將取消本週評比資格。

  9、宿舍走廊、樓梯、其它空地,不準堆放雜物,必須保持通道暢通,有垃圾及時提放於一樓垃圾桶內。

  10、各樓層走廊衛生,由各層宿舍人員負責,保證門前無積水無垃圾。

  以上10點希望住宿在學校的教師能夠嚴格遵守,共同創造一個和諧、乾淨衛生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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