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語文議論文閱讀

  議論文是語文學習中常見的一種文體。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以供大家學習!
 

  一

  1近年來,外國人得出的中國遊客“總是喧囂”的直觀印象,雖不免以偏概全,但這仍引發思索——對中國公民開放旅遊的國家和地區越來越多,中國人真是富起來了,許多中國遊客的首選地是歐洲,而且往往都把法國巴黎作為第一站。從巴黎方面傳來訊息,中國遊客太喧囂,說話聲音特別大,像盧浮宮的畫廊,中國遊客一到,迴音轟響,多半是表達驚奇、興奮與快樂,但其他遊客總不免對中國人側目,管理人員則對此無可奈何。

  2根據筆者自己的生活體驗,中國人不是所有,但為數不少嗓門大,在公眾空間裡也毫不收斂自己的嗓門,形成大聲喧譁的效果,是在起碼從上個世紀初以來就形成的一種社會文化,而在上個世紀後半葉的前二十幾年,這種文化更加普及,表現出來也就更加強烈,目前通過中國旅遊團在外部文化對比下凸顯出來的這一喧囂文化,只不過是其餘緒罷了。

  3在上個世紀前半葉,這種喧囂文化是伴隨著進步的社會革命而生成的,有其寶貴的歷史價值。在推翻三座大山的艱苦卓絕的革命程序裡,中國民眾的喧囂吶喊體現出了醒獅的氣派,而這醒獅不是單個的人,是一個集體,是革命的階級。在那樣的一種歷史程序裡,個人的聲音是微不足道的,個人總是必須匯聚到集體中,發出共同的吶喊,才算獲得了一種正面價值。

  4在上世紀中後期,不僅階級鬥爭是眾聲喧囂,生產鬥爭和科學實驗也大體是處於那樣的一種“聲境”。比如1958年“大躍進”時的民謠,後來被郭沫若和周揚編選為一本《紅旗歌謠》,其中絕大多數都必須吼出而不是吟出。

  5到“”時候,中國人的喧囂文化達到了本民族歷史以來的最巔峰。那時候屋頂、電線杆上的高音喇叭每天會連續很久地播出聲色俱厲的話語。當然,有時候也會播放“特大喜訊”。

  6進入改革開放階段以後,中國的情況在各方面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雖然現在常有人用“眾聲喧譁”來形容時下的社會話語情勢,但那是用來表達對文化現象已趨多元的一個形容。從意識形態角度來說,上面所述的那些喧囂話語即使還有,也非主流,文學藝術方面的個性化程度已經相當的高,“我是自己”的“獨立生命個體意識”在年輕一代裡已經相當普及。但是,殘存的喧囂積習仍在,又增添了商業社會無情至少是薄情的競爭中的新喧囂,這新喧囂是欲求快速暴富、一夜成名的浮躁嘶喊,也是慾望不能滿足甚至還遭致失敗沉淪的焦慮嚎叫,浸潤到社會上各類人群,則會表現在各個方面。

  7在剛開始不久的歐洲遊中驚動了西方人的遊客喧囂,其實是“老喧囂文化”和“新喧囂文化”嫁接出的怪胎,其中最主要的是兩種成分,一種是不懂得尊重他人也忽視了自尊,表現出“群嬉中的習慣性放縱”;一種則是“新富國民”的“炫富”心理,認為無論到了世界上什麼地方,“老子有錢就可以隨隨便便”。

 

  二

  ①一個人能有成就,首先是因為他對那件事有興趣。興趣是什麼呢?就是人追求完美事物的一種本能。孩子對糖塊有興趣,老人對憶舊有興趣。人們對休閒、娛樂、美食、華服有興趣,更對學習、開拓、創造有興趣。

  ②興趣是人的天性,人要學會發現興趣,保護興趣,擴大興趣。“天生我才必有用”,李白這句話是沒有錯的。興趣是寂夜裡飄著的螢火蟲,常在你不經意時靈光一閃,有人及時捕捉到了自己的興趣,有人卻在興趣敲門時木然無應,錯過了機遇。歌德的父親安排歌德學法律,他卻對文學、科學有興趣;伽利略的父親安排伽利略學醫學,他卻對物理、天文有興趣。每一屆諾貝爾獎公佈後,記者總要向得主提這樣一個問題:“你為什麼要從事這項研究?”大部分人的回答是“不為什麼,就是因為對它感興趣”。

  ③達爾文小時候對生物有興趣。一次,他在野外看見一隻未見過的甲蟲,就用右手

  捉住;又見一隻,即用左手捉住。這時又發現第三隻,情急之下他將一隻放中,騰出手來去捉第三隻。不想嘴裡那隻甲蟲放出一種辛辣刺激的液體,他“哇”地一聲,三隻全跑了。可以看出,這時他的興趣還是一種孩童式的天性。但是,由此出發,他後來毅然參加了貝格爾艦的環球考察,一走五年。每到一地,就採挖生物標本,託運回國。五年後,他定居倫敦郊外潛心研究這些資料,冷板凳一坐就是20年。1859終於出版了《物種起源》,創立了進化論。對於達爾文而言,是目標和毅力鞏固和延伸了他的興趣。可見,要取得成就,還得將它轉化為不達目的決不罷休的毅力。

  ④要想有更大的成就,興趣還得轉化為一種責任,必得擔大責,才能有大成。比如

  許多文學少年,當初只是因語言優美、情節曲折而對文學產生興趣。但真正要成為大作家,如魯迅,則非得有為時代、為民眾立言的責任心不可。至於說到社會活動家,更是要心憂天下,以身許國。興趣只有在注入了毅力和責任之後才算成熟,才能抗風雨,破逆境,到達勝利的彼岸。

  ⑤總之,興趣是成就人生的一粒種籽。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你先得找見自己的興趣是瓜還是豆。只要我們像達爾文、魯迅一樣,一開始就認定要收穫碩果,櫛風沐雨幾十年,就一定能享受到秋收的喜悅。

 

  三

  ⑴什麼是美?這個問題看似十分簡單,一朵花、一片晚霞、一首詩、一曲音樂,我們覺得美;穿的衣服,用的傢俱,我們都會用審美的眼光,來說他們美不美。但是如果認真追問一下:究竟什麼是美?我們卻往往會瞠目結舌,不知所答。

  ⑵在對美進行追問的過程中,首先碰到的,是把美和美的東西混淆在一起,把美的東西當成美。這是因為我們和現實發生審美關係的時候,差不多總是先碰到具體的美的東西,然後再將美的東西概括出來美的概念來。

  ⑶古希臘柏拉圖的《大希庇阿斯篇》是西方最早談論美的專著。其中蘇格拉底向希庇阿斯提出一個問題:“什麼是美?”希庇阿斯就混淆了美和美的東西,用一位漂亮的小姐、一匹漂亮的母馬、一隻漂亮的湯罐等等,來回答“什麼是美”。蘇格拉底堅決反對這一回答,說他所要探討的,不是“什麼東西是最美的”,而是“什麼是美”。“我問的是美本身,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那件事物成為美”。蘇格拉底與希庇阿斯探討了許久,最後不得不感嘆地說:“美是難的。”

  ⑷這個討論在美學史上具有重要價值:他要我們透過美的現象去探討美的本質,從千千萬萬美的東西中,去尋找美的普遍規律。關於美本身,所要研究的是作為普遍規律的美,也就是美的本質,而不是芸芸總總的美的現象、美的東西。把美的東西當成美,會造成許多困難。

  ⑸首先,任何美的東西都只能說明它本身的美,而不能說明其他東西的美。例如漂亮的小姐,就只能說明漂亮小姐的美,而不能說明漂亮的母馬的美、漂亮的湯罐的美。美的東西千千萬萬,但它們都各有其美,而不能用以相互說明,更不能相互等同。桃花的美不同於梅花的美,而《紅樓夢》與《儒林外史》或唐詩的美,也是各異其趣,迥不相同。美是從各種各樣的東西當中所總結出來的普遍規律,它從現象上升到本質,它能說明任何美的東西之所以美的原因,但它本身並不就是美的東西。

  ⑹其次,美的東西都是相對的,隨著人們對現實的審美關係的變化而變化,當美的東西與人處在某種關係當中,它是美的;處在另外的關係當中,它就可能不美或是另一種美。例如兩湖,當晴光瀲灩或是山雨空濛的時候,條件不同,它就具有不同的美。而當杜甫寫到:“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這時的雨,可以說是美的。可是當杜甫寫道:“床頭屋漏無干處,雨腳如麻未斷絕。自經喪亂少睡眠,長夜沾溼何由徹!”這時的雨,你又能說是美的嗎?因此任何美的東西的美,都隨著它與人的關係而變化,我們很難把美的東西永遠當成是美的。

  ⑺第三,美的東西不僅僅是漫無邊際的,而且是自相矛盾的。從自然到社會,從物質到精神,從生活到藝術,無不有美的東西存在,在這樣眾多的美的東西中,你要把美說成是一種東西,當然不可能。同一種東西,可以是美的,也可以是不美的;不同的東西,它們卻可以都是美的;甚至相互矛盾的東西,也可以都是美的。

  ⑻第四,美不是事物的某一種物質屬性,本來不是一種“東西”,我們又怎麼能夠把美等同於美的東西呢?談到味,它有酸甜苦辣;談到色,它有紅黃藍白;談到聲,它有清濁高低。凡此,都是一定的物質因素構成的,它們都表現為某種物質的東西。但是,美卻不然,你能說美是有哪些物質的因素構成的呢?你只能說,美必須有一定的物質條件,但它又不僅僅只是某種固定的物質條件。例如美必須和味、色、聲發生聯絡,但美又不在於味、色、聲本身,而在於味外之味,色外之色,聲外之聲。這樣,你又怎麼能夠用某種固定的東西,固定的味、色、聲,來說明美呢?

  ⑼美不是美的東西,它是什麼呢?我們說它是構成美的東西之所以美的根本性質和普遍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