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合同保密協議範本

  商業祕密因其在現代企業中具有的重要的價值,因而世界各國紛紛採取各種方式對其進行保護,簽訂商業合同保密協議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業合同保密協議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商業合同保密協議範文1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現在就雙方專案合作過程中,可能或者已經知悉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明確雙方的保密義務,現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保密範圍

  1.1 保密資料是指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與專案有關或因專案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資料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2 本協議的簽訂,視為雙方對各自所持有的保密資料採取了保密措施。

  第二條 雙方保密責任

  2.1 甲、乙雙方同意採取限定知悉人等必要的保密措施嚴格控制與管理對方所提供的保密資料。雙方只能向下列人員披露保密資料,並對下列人員的洩密行為承擔違約責任:

  2.1.1 合作過程中有必要知悉該保密資料的員工;

  2.1.2 在對方書面同意情況下的第三人。

  2.2 甲乙雙方任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保密資料,也不得直接或間接地通過其代理商或員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3 甲乙雙方任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對保密資料做出的概括性的分析、判斷、報告、意見等披露給任何第三方,一方因過失洩露對方保密資料的,同樣需承擔違約責任。

  2.4 本協議所涉保密資料僅用於與雙方合作專案有關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2.5 專案合作過程中,複製、銷燬任何保密資料必須經過保密資料所有人的書面同意。

  2.6 不論雙方合作因何種原因終止,在合作終止之日起10日內,一方應按照另一方要求歸還或銷燬保密資料無論該等保密資訊存在何種載體之上。

  2.7 雙方確認,本協議任何條款均不構成對保密資料的轉讓或許可。

  2.8 如果接受方根據法律程式或行政要求必須披露保密資料,則接受方應事先通知對方,並協助對方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資料的進一步擴散。

  第三條 不承擔保密義務的情形

  3.1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保密義務人不承擔保密義務:

  3.1.1 該保密資料已被公佈或洩露,並進入公眾可獲知領域;

  3.1.2 一方在雙方合作之前,已經掌握該保密資料;

  3.1.3 接受方從第三方處合法、正當地取得該保密資料;

  3.1.4 未使用保密資料所有人提供的技術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技術。

  第四條 涉密行為的應急處置

  4.1 任何一方若發現有誤用或濫用另一方提供的保密資料時,應及時將該情形書面通知另一方,並積極採取相關的補救措施。

  4.2 一方存在或者疑似洩露保密資料的行為的,另一方可隨時要求立即歸還全部保密資料,如果保密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等保護措施。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依約履行義務,即為違約,按照以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5.1 若一方違反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一次性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無論違約金是否支付,守約方均有權立即解除與違約方的合同、合作關係。

  5.2 若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具體損失賠償的範圍為:

  5.2.1 守約方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為開發、培植有關保密資料所投入的費用以及因洩密行為導致的銷售收入損失。

  5.2.2 依照5.2.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5.2.3 因調查涉密事宜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5.2.4 因洩密行為侵犯了對方商業祕密權利的,對方可選擇要求承擔違約或者侵權責任。

  5.2.5 因一方惡意洩露保密資料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條 保密期限

  保密資料的保密期限為雙方合作期間及合作終止或解除後 年。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生效及其他

  8.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對簽字雙方及其關聯機構及其權利義務繼受者均具有約束力。

  8.2 本協議包含雙方關於此保密事項的全部約定。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或約定,如果與本協議衝突,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以書面方式做出並經雙方簽字蓋章才能生效。

  8.3 本協議標題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釋本協議。

  8.4 本協議一方延遲或未能行使本協議下的權力、權利或救濟不應作為對任何該等權力、權利或救濟的棄權。

  8.5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下被認定為全部或部分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其應在該等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的範圍內從本協議中被排除,且本協議的所有其他條款和規定應保持全部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業合同保密協議範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與專案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資料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資訊:

  一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專案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影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專案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專案,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檔案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檔案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