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

  為了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國家出臺了許多稅收上的優惠,具體有什麼呢?大學生自主創業又有哪些相關的優惠政策?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

  

  稅收優惠政策是指稅法對某些納稅人和徵稅物件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比如,免除其應繳的全部或部分稅款,或者按照其繳納稅款的一定比例給予返還等,從而減輕其稅收負擔。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利用稅收調節經濟的具體手段,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區、產業、企業和產品的發展,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工本費減免

  不收取稅務登記證工本費: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自2011年2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取消包括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在內的31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自 2015年9月1日起,廣東省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施“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即商事主體辦理設立登記時,不再發放商事主體的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國稅稅務登記證、地稅稅務登記證,只發放記載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營業執照。“一照”即營業執照,“一碼”即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一照一碼”證照同時具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的相關功能。領取了“一照一碼”各類企業納稅人,在辦理需要出示稅務登記證等相關業務時,均可以營業執照替代。注意,個體工商戶、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暫不實施此項改革。

  政策檔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綜〔2011〕9號***

  企業所得稅優惠

  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還是核定徵收方式,均可以享受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政策檔案:1.《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第61號***; 2.《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5〕99號***

  從事個體經營優惠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優惠物件:持《就業創業證》***註明“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

  畢業年度:指畢業所在的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高校畢業生: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

  優惠執行期限: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稅收優惠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

  政策檔案: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於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5〕18號***;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39號***;3.《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粵財法〔2014〕70號***

  政府性基金優惠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政策檔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徵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

  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政策檔案:1.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徵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 2.《關於落實小微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通知》***粵殘聯〔2015〕29號***

  工會經費優惠

  暫不向不足二十五人尚未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收繳工會經費。

  政策檔案:《關於不足二十五人企業工會經費收繳問題的函》***粵工總函〔2013〕129號***

  堤圍防護費優惠

  廣州市堤圍防護費自2015年1月1日起停徵,停徵起始時間以稅款所屬期為準。

  政策檔案:《廣州市財政局關於堤圍防護費停徵問題的函》***穗財函〔2014〕235號***

  企業吸收大學生就業優惠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群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5200元。

  優惠執行期限: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稅收優惠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

  政策檔案: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擴大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適用人員範圍的通知》***財稅〔2015〕77號***;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於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5〕18號***;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39號***;4.《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營業稅優惠

  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