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商標異議撤銷

  商標異議撤銷是什麼意思?因為什麼商標要撤銷?小編把整理好的商標異議撤銷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什麼是異議撤銷?

  異議撤銷,是指註冊保護在先的商標註冊人,可以對在後註冊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商標提出爭議,並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在後註冊的商標。撤銷註冊商標程式中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程式,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當事人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因註冊不當而提出的撤銷申請、第四十九條規定的因商標局 作出的撤銷註冊商標決定而提出的複審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事實,依法進行評審。

  如何申請撤銷註冊商標

  關於商標撤銷,《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除前兩款規定的情形外,對已經註冊的商標有爭議的,可以自該商標經核准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裁定申請後,應當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

  依據上述規定,商標註冊成功以後,商標局可以依法主動作出撤銷決定,相關利害關係人也可以依法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註冊商標的申請。需要注意的是,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商標撤銷申請人只能是“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而不是任何人,同時,申請商標撤銷是有時間限制的,除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外,其他必須在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提出撤銷之申請。這裡的“五年”期限非常關鍵,這就要求我們的企業必須有一個長期的檢索監控機制,對於涉嫌侵犯自身權利的商標註冊行為及時地提出異議或撤銷申請。

  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以後,將在雙方交換證據後進行聽證,並依法作出裁決。對於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決,雙方當事人同樣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一審作出後不服還可向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申請商標撤銷,需要向繳納商標撤銷費1000元每件,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及上訴,其訴訟費及上訴費均為50元每件。

  需要提醒的是,向法院提出的是行政訴訟,其審查的是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決是否合法正確,因此,在行政訴訟階段,原則上,雙方當事人均不可再提出新的證據或主張,這也就是說,在申請撤銷的階段即聘請一個專業的律師來代理,及時充分的舉證,這是非常重要的。

  商標異議撤銷如何評審?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至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評審程式如下:

  ***1***、申請商標評審,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書,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數量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基於商標局的決定書或者裁定書申請複審的,還應當同時附送商標局的決定書或者裁定書副本。

  ***2***、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需要補正的,通知申請人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補正。經補正仍不符合規定的,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 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3***、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商標評審申請後,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駁回,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商標評審申請後,應當及時將申請書副本送交對方當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內答辯;期滿未答辯的,不影響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

  ***5***、當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或者答辯後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或者答辯書中宣告,並自提交申請書或者答辯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6***、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實際需要,可以決定對評審申請進行公開評審。

  ***7***、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對評審申請進行公開評審的,應當在公開評審前十五日書面通知當事人,告知公開評審的日期、地點和評審人員。當事人應當在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內作出答覆。

  ***8***、申請人不答覆也不參加公開評審的,其評審申請視為撤回,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被申請人不答覆也不參加公開評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缺席評審。

  ***9***、申請人在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裁定前,要求撤回申請的,經書面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說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申請的,評審程式終止。

  推薦閱讀:

  什麼是商標權

  所謂商標專用權***以下簡稱商標權***,是指經國家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只准許商標註冊人專用,排除任何其它人使用的權利。商標權也是一種財產權,它與所有人的其它財產一樣具有獨佔性和排它性。

  商標權具有以下權利:

  1. 獨佔權,指商標專用權的規屬,經註冊的商標,商標專用權歸商標註冊人所有,其他任何人不得非法侵佔和擁有。

  2. 處置權,指商標註冊人有權依據法律的規定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商標,包括把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許可其它人使用、還可以商標折價對其它企業入股投資。

  3. 使用權,指商標權人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使用其註冊商標,其他人不得任意干預或侵犯。無論商標權人採取何種方式使用其商標,均包含著其對社會、消費者的義務,商標權人不得違法使用其註冊商標,而且只有在法律的範圍使用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4. 禁止權,指商標權人有權禁止未經許可任何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類似的商標,有權禁止他人偽造、擅自制造其註冊商標標識、服務專案標誌,同時禁止他人用不正當的手段侵害其合法權益。

  5. 續展權,指商標權人為了維護其商標專用權,在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或法定期間內申請續展其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商標異議撤銷,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