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合作買房的風險有哪些

  房地產合夥買房要注意涉及到的利益關係需要重點留意。比如未來雙方在相關的稅費、物業費上如何分工承擔,又或者之後一方出現資金問題導致無法繼續還款等情況,都是需要提前考慮到的。萬一處理不當,會影響彼此友誼,這就和當初合夥買房的初衷背道而馳了。下面是小編帶來關於房地產合作買房有哪些風險的內容,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一. 房地產合作買房的風險

  1.合作風險

  “合夥買房”的房屋是屬於所有投資人的共有財產,在使用和出售過程中,決策權就很難屬於一個人。如果合夥貸款購房的一方準備將房屋出售或出租,另一方卻不同意,這時候誰具有決定權?

  如果購買的房屋用於出租,出租給誰,租金多少,租金或出售收益該如何分配等都需要進行詳細約定;如果合夥貸款人是住在一起的,房屋的使用面積應該如何分配,好的位置和差的位置怎樣協調等難題。

  2.投資風險

  如果是抱著投資的想法合夥買房,漲了都好說,一旦樓市遇冷、房價降了,合作雙方要如何處理?合作購房虧損如何分擔?

  最後,如果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那麼,針對以上提到的潛在風險,如何有效規避,將風險縮到最小呢?

  二、房地產合作買房降低風險的方法

  1.合夥買房寫明“按份共有”的份額

  合夥買房,一定要明確責、錢、權、利、房的歸屬,才能達到利益共存的基礎。合夥買房的所有出資人都可以共同在產權證上登記,一套房產要登記多個產權人時,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方式。

  如果是親友間合夥買房,一般採用後者。為避免日後糾紛,最好能簽訂一份書面協議,寫清楚各自的出資方式、出資金額、貸款由誰償還、如何分割等,相關稅費、租金收益、物業管理費等如何承擔,中途撤資等細節也要約定。

  2.明確貸款權利和義務

  現在,銀行為個人辦理購房貸款按揭時審批格外嚴格。合夥貸款買房,一方有不良記錄***如刷爆信用卡,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辦理貸款的。

  建議貸款買房時,雙方應該簽署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貸款權利與義務,一旦一方不能還貸或負擔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對銀行承擔,如果日後出現問題的話***如情侶貸款後卻分手***,那麼貸款的這一方就得獨自承擔這筆龐大的“外債”。

  3.注意考慮“隱形共有權人”

  前面提到了一套房產可以登記多個產權人,但如果其中一人已婚,那這人的伴侶作為“隱形共有權人”也對所買房享有權利。所以,貸款買房的相關環節,需這位“隱形共有權人”到場。另外,再次提醒大家,一起貸款風險還是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