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加班工資怎麼算

  隨著城市的發展,城管臨時工人數不斷增加,由此也暴露出了很多問題。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臨時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根據<勞動法>規定,任何勞動者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加班都有享受加班工資的權利,這不會因為勞動者的身份不同而有所區別.對於長期工、合同工、臨時工等任何身份的勞動者來說都應在加班時拿到加班費.據瞭解,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時,工資應為平時工資的300%;在公休日加班時,工資應為平時工資的200%.

  臨時工工資的規定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臨時工的工資標準和管理辦法規定如下:

  1?工資標準:根據國家規定的有關工資制度規定臨時工日工資標準。

  2?臨時工除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資外,每人每月享受一定數量獎金,每缺勤一天扣除獎金的三分之一,缺勤3天及3天以上者扣除全月獎金。

  3?臨時工每日享受一頓公費工作餐。

  4?根據政策規定,實行8小時工作制,工資按月結算,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

  臨時工享受的福利

  很多不在編制的員工或者臨時工看著編制內員工享受的福利十分羨慕,心想自己什麼時候可以熬出頭也享有各項福利。事實上,在編員工與臨時工之間的福利應該不同嗎?下面就跟大家講講這個問題?

  武某是壽光市某管理處一名負責後勤的職工,工作已經8年。看到其他同事休帶薪年休假,武某也鼓足勇氣向單位領導提出休假申請,但領導卻說,享受休假的都是單位正式在編職工,是正式工的福利待遇,武某隻是單位聘用的臨時工,沒有享受年休假的資格。就此,武某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反映。

  人社部門指出,單位的做法是錯誤的。首先,《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因此,武某雖然沒有所謂的正式編制,但其與單位間已經構成了勞動關係,屬於單位的一名勞動者。其次,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覆函》***勞辦發[1996]238號***規定:《勞動法》實施以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職工而言的臨時工名稱已經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如在臨時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繳納各種社會保險,並享受有關保險福利待遇,但在勞動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區別。因此,單位領導所謂“臨時工”不享受正式工福利待遇的說法已沒有法律依據。再次,《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2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國家制定帶薪年休假條例的目的是為了平等保護各類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條例對各類用人單位實行廣覆蓋,因為休息權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所以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武某作為單位的一名勞動者,完全有權享受年休假。

  經人社部門協調,該單位完善了職工休假制度,並批准了武某休假的申請。

  臨時工存在的弊端

  大量存在的臨時工,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諸多弊端。臨時用工不穩定,隨時有可能被解僱,勞動者權益難以維護;不上保險,出了工傷無人負責;同工不同酬、用工雙軌制,不利於社會公平公正和諧穩定。對企業而言,僱用臨時工看似減少了用工成本,但每僱用一次臨時工,就意味著需要從頭開始培訓,無形中增加了培訓成本;加上臨時工多數都是非熟練工,難以保證工作質量,對企業長久發展顯然不利。

  更遑論近期的“臨時工”現象。近年來,許多領域一出事,臨時工就成了替罪羊。一方面,這些事確實有可能是臨時工乾的,因為他們沒有長期意識,也缺乏職業道德培養和技能培訓,只要給錢,讓咋幹就咋幹;另一方面,臨時工容易成為相關方面推脫責任的渠道,既損害了政府形象,也不利於問題的解決,難以推動社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