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養老金並軌方案實施細則

  所謂養老金並軌,是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介紹,歡迎大家參考。

  吉林養老金並軌方案

  一是推進參保擴面。重點是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

  二是抓好養老保險制度重大改革。繼續把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作為重中之重,確保制度並軌平穩有序;全面落實養老保險制度總體改革、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遺屬待遇和病殘津貼等重大政策。

  三是提高待遇標準。按照國家部署,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最低標準和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水平。

  四是完善醫保制度。以精準化保障為目標,健全大病保險制度,擴大失能人員醫療照護保險制度試點範圍和跨省異地就醫即時結算範圍,建立重特大疾病“特藥”保障機制。

  農村低保標準由上年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25%提高到30%

  鄭國君在會上表示,“十三五”時期,民政部門將實施脫貧攻堅低保支援計劃。確保到2018年底,全省農村低保標準不低於扶貧標準,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納入低保範圍,做到應保盡保。通過“低保兜底”,實現脫貧一批。

  重點抓好“四個機制”建設,即:低保標準省級確定機制、低保資金保障機制、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機制、低保工作與扶貧工作資訊共享機制。 2017年繼續將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納入省政府民生實事。將農村低保標準由上年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25%提高到30%。15個貧困縣適當提高比例。各級民政部門將全力抓好落實。

  17地公佈養老金並軌方案

  今年初,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報人社部和財政部備案後實施。此後,各省開始加快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程序。

  10月27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第三季度新聞釋出會上透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的備案工作已完成。

  據公開報道統計,目前至少已有云南、甘肅、陝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龍江、四川、山東、上海、江蘇、福建、吉林、遼寧、山西、江西、廣西等17地公佈了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從養老保險基金籌集、養老金計發辦法、基金管理和監督、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銜接等方面對中央方案進行細化,予以明確。

  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計算有差異

  梳理各地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可見,雖然各地都按照國務院決定,統一確定了單位與個人繳納基本養老金的比例,但對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規定各有差異。

  例如,遼寧、黑龍江、天津、山西、雲南等地明確,機關單位個人繳費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專案***、規範後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而上海則在實施辦法中規定,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確定。

  多地設10年過渡期

  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要求,要立足增量改革,實現平穩過渡。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為此,黑龍江、陝西、山東、福建、吉林、甘肅、天津、雲南、遼寧、江西等多個省份明確提出為“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即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養老金並軌相關資訊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

  “一個統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的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

  “五個同步”: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國範圍同步實施。

  改革在全國範圍同步實施

  報告稱,按照中央部署,有關部門經過廣泛調查研究和反覆論證,已經擬訂了改革方案,並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一個統一”,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

  五個同步

  1、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

  2、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

  3、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

  4、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

  5、改革在全國範圍同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