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的風險與對策淺議論文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融資租賃的風險與對策淺議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閱讀!

  融資租賃的風險與對策淺議 全文如下:
 

  融資租賃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銷售和信用消費方式,是一項較為複雜的經濟活動。目前,融資租賃已經成為既銀行信貸融資後世界第二大融資方式,全球近1/3的投資標的物得由它來實現。相比於發達國家的融資租賃業的上百年的發展,我國的融資租賃業起步晚,只有短短的60多年的發展歷程,但對我國的市場經濟的發展已做出了有目共睹的巨大貢獻。然而,我國融資租賃業由於自身存在的問題及國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使融資租賃業發展緩慢,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成立的一批租賃公司提前陷入了停滯狀態,人才缺乏、資金實力不足及行業監管混亂等問題頻頻出現。進入21世紀,伴隨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融資方式都展現了自己的優勢,得到了較高的社會認可,而租賃業的發展卻是慢半拍。但進入2010年後,融資租賃業資金投放規模及融資租賃公司數量以翻倍的速度增長,體現出了融資租賃業內在的巨大空間及動力。

  這種將“物”與“資金”緊密結合的融資方式得到了市場的不斷認可,大量的企業以融資租賃的方式盤活企業存量資產,解決了企業部分資金需求。但同時,這種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下的新型融資,對企業及融資租賃公司而言,都產生了新的風險挑戰。風險識別與控制,成為該行業企業成長的核心要件。
 

  一、風險成因與識別

  融資租賃是指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經濟活動。就其性質而言,融資租賃交易是以租賃為外在形式,通過融物以達到融資為目的的一種金融服務。作為一種新型金融工具,融資租賃在促進企業技術改造、降低企業負債率、盤活企業資產存量、促進消費、提高企業產品競爭力方面有其獨特的優勢。但是,融資租賃是一種信用極高的租賃,其租賃合同具有不可撤銷性,在基本租期內雙方均無權解除合同約定。

  首先從承租方來看,合同明確規定其所需的租賃物由其根據自身需要來選定,因此就不能輕易以退還租賃物為由而終止租賃合同;再從出租方來看,既然租金在租賃合同形成時已約定了,因而就不能日後以租賃物的市場價格提升為由而毀約。總之,融資租賃合同在訂立之日已生效任何人無權終止,使用者必須遵守。在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供貨商***中,任何一方當事人發生障礙時,其他方就會受到損失,就會有風險存在。
 

  ***一***內因與風險產生

  1.信用風險

  融資租賃企業作為融資活動的資金提供方,其本質決定了該行業企業面臨信用風險。這種以償還本息為條件的資金所有權的分離,能否最終實現資金的歸流和兩權的統一,相當大的程度取決於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效率和經營管理的效益及其自身的財務狀況和承租人本身的還款意願***道德風險***。在租賃期間,如果租賃物因不可抗力等不能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而致毀損、滅失,或者如果承租人因經營管理失當、資不抵債,被迫停產、關閉、破產,都將無可避免地形成承租人償付能力的不確定性,導致出租人租金落空風險的產生。

  2.利率和匯率風險

  考慮到資金借貸行為可能存在的未來基準利率調整及貨幣轉換需要,出租人還會面臨利率和匯率風險。風險的不確定性這既可能給出租人帶來更多的收益,也可能給出租人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3.租賃標的風險

  融資租賃業作為一種以商品銷售***或再銷售***為條件的金融服務,其商品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使得融資租賃具有租賃物交易中的選擇權、保管維修義務與購買義務分離的特徵。如果承租人選擇權行使不當或未盡保管維修義務,則會直接影響租賃物的使用效率,最終使承租人削弱或喪失其償付租金的能力。亦或供貨商未能按買賣合同規定的時間發貨交貨,或者租賃物本身存在瑕疵,或者運輸人裝卸發生障礙等等,這些都會導致融資租賃業務不能按預定的目標與計劃執行的可能性。雖然當承租人出現償付違約情況時,出租人可以很自然地將租賃物收回。但由於租賃物一般是由承租人選定的專用裝置,從而使出租人控制不確定性的能力十分有限。
 

  ***二***外因與風險的誘發

  1.法律體系

  我國融資租賃業法律法規尚待完善,相關的政策和制度不健全或滯後,是阻礙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和產生風險的重要誘因。一方面,目前我國租賃糾紛日益增多,租賃機構缺乏有效管理。我國有關融資租賃的相關政策與我國的法律法規存在很深的溝壑。雖然2013年底提出“金融租賃產業是為實體經濟服務新高地,國家要培育金融租賃產業的發展壯大”以來,融資租賃獲得發展契機,各地紛紛出臺支援融資租賃發展的政策。但是政策的出臺需要結合地方的實際情況,同時還須有法律、稅收等相關配套政策的配合才能落到實處,目前我國的融資租賃政策與市場執行情況仍存在較大差距。

  2.市場風險

  20世紀90年代由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與日本東方租賃公司、北京市機電裝置公司合資組建的中國東方租賃公司的由盛而衰,便是市場風險誘發的風險案例。作為經濟週期浪潮中的一員,融資租賃企業不可避免的受到經濟週期的影響。目前我國面臨經濟下行的壓力不斷增加,融資租賃作為負債專案企業還本付息壓力在下行週期中不斷增加,承租人再融資困難,使得不少強週期租賃專案風險程度驟增。
 

  二、融資租賃風險的控制

  融資租賃業務具有投資大、週期長、資產流動性弱的特點,屬於風險投資的範疇。融資租賃業的風險是指由於租賃經營過程中的各種不確定因素給當事人帶來損失的可能性。抵禦和防範融資租賃風險的關鍵是進一步培育現代融資租賃市場,建立起健全的融資租賃業的內部經營機制和外部執行機制以控制和化解融資租賃風險的產生。:

  1.提高融資租賃在社會中的認知度

  要想融資租賃在我國能夠快速的發展,良好的群眾基礎以及對該業務基本的瞭解是前提。首先,企業應當把融資租賃作為是一種新型的融資方式,同銀行貸款一樣為企業緩解資金壓力提供解決方案,同時其對企業信用的考量依然是十分看重的。加強企業對於融資的信用記錄的重視和維護,是培養企業信用意識、建立高度專業的融資租賃市場的重要基礎。

  2.完善法律法規

  統一的、規範的融資租賃管理辦法可以使得租賃企業有章可循。商務部雖然已經將外商投資融資租賃業的審批權下交給了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但是內資融資租賃仍然未頒佈任何正式的管理辦法,其管理上的落後制約了內資融資租賃的健康發展。明確租賃業在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將租賃業作為一種基本的流通形式與交易方式確定下來,以理順各方面的關係,保護各方當事人的權益,減少外界的干預和衝擊,從而有效地控制租賃業務的風險程度。

  3.建立風險控制機制

  融資租賃的業務性風險是導致租賃風險和損失的直接因素,而這些風險都可以通過一定的方法加以規避、抑制、分散和轉移。對於信用風險,可以通過對承租人的信用、財務狀況、經營能力進行調查、研究,作出準確的判斷;出租人在接受租賃專案前可對專案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分析並對租賃裝置的供貨商的信譽進行全面的調查評估;同時在簽訂買賣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時嚴格規範約束條件和責任條款,或者對融資租賃合同設定擔保,以達到規避和轉移風險的效果。對於利率風險,可以運用浮動利率條款進行轉移,或者通過利率調換或貨幣調換加以防範。對於匯率風險,出租人可以採取同種貨幣結算、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權交易或通過借新債還舊債加以防範。對於稅務風險,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規定稅款變化條款。至於自然災害風險應當參加適當的保險加以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