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體育教師職稱評聘中的問題與對策探討論文

  高等院校教師職稱的評聘是關係到學校師資建設的重要工作,也是高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環節。隨著職稱改革的不斷深入,當前高校教師職稱評聘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評審體系有失科學性,評審材料有失真實性,評審程式有失公正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高校體育教師職稱評聘中的問題與對策探討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高校體育教師職稱評聘中的問題與對策探討全文如下:

  【摘要】:在高校體育的管理體制改革中,人事制度改革是當前的熱點問題。其中,體育教師的職稱評聘改革更是一項重要內容,它關係著體育教師的切身利益,並直接影響到體育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因此,高校體育教師的職稱評聘管理工作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熱點”和人事制度改革的“難點”。

  【關鍵詞】: 高校體育教師 體育教師隊伍 職稱評聘制度 重要內容 人事制度改革 體育學科 直接影響 管理體制改革 切身利益 職稱評審

  2000年,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教育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關於深化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人發[2000]59號***,自此,各級各類高校紛紛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大改革力度,改變用人機制,力圖建立起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競爭激勵機制。在體育教師職稱評聘改革過程中,體育教師的崗位意識逐漸增強,激勵機制逐步形成。這種改革對於合理配置與利用高校體育資源、增強學校體育活力、改善體育科研環境、優化體育教師隊伍、調動體育教師主動性等方面均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但是,隨著職稱改革的不斷深入,在職稱評聘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如何有效評價體育教師的工作成績;如何體現職稱評審的專業性和客觀性;如何合理改革體育教師的評聘制度;如何對待專業技術職務終身制等問題,均存在較大分歧和爭議,這些複雜的問題,需要我們及時進行研究、探討並制定相應對策。

  一、高校體育教師職稱評聘存在的問題

  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高校體育教師的職稱評聘制度也在不斷改進和完善,並被賦予新的內涵。鑑於職稱評聘工作的艱鉅性、複雜性,目前的職稱改革尚存在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具體來說,這些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重科研輕教學,忽視體育專業特色

  現行高校體育教師職稱評審中,存在著重科研、輕教學的現象。在評審過程中,體育教師的著書立說、論文獲獎、科研專案等都有具體規定,對教學工作量和教學效果等卻無法進行量化考評。科研成果與數量被作為反映體育教師業務水平和能力的標誌,甚至成為唯一的評價準則。基於這種將任職條件向科研方面傾斜的認識,很多體育教師對照評聘條件勞碌奔波,將主要精力放在科研論文上,輕視甚至無心教學。不論是從體育教學任務的實質,還是從身體參與的體育學科特點來看,單純考評科研成果的人才競爭機制,無疑不能有效促進高校體育教育的發展和高校體育教師的成長。

  2.重數量輕質量,考評導向產生偏誤

  高校體育教師的職稱評審中,對於科研數量的規定十分具體,在相應年限中必須發表論文的數量是職稱申報的基本條件。與此同時,對於條件相當的職稱申報者而言,論文的數量成為競聘考評的最直觀有效的引數。於是,體育教師們為“湊數”而發表論文的現象不斷蔓延;大家不願意長期深入地研究某一領域的問題,而是花精力去滿足各種考評條件。“剪刀加漿糊”,明知是學術垃圾而為之等,各種不應該出現在象牙塔裡的醜陋現象到處可見。有的教師晉升副教授時發表三篇文章,參加一個科研專案,參編一本教材就可以,再多就不做了,因為要將多餘的成果“留著”晉升教授時用。這種趨勢極不利於高校體育師資隊伍的培養與建設,極大阻礙了高校體育的良性發展。

  3.重形式輕實效,勞命傷財浪費資源

  在高校體育教師晉級評審條件中,特別強調科研成果“鑑定、獲獎”的情況。學校體育科研範圍涉及體育政策研究、評價、預測與規劃等諸多方面,所研究的課題既有國家體育事業的巨集觀管理與決策問題,也有具體到單個運動專案發展的微觀問題,這些問題涉及教育、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其科研成果既有研究報告、發展戰略與對策分析、政策與規劃建議,也有預測與評價報告,以及涉及體育可持續發展的新理論、新方法、新思想的研究論文與專著等。在體育教師的考評過程中,對待各種體育科研成果,大多作為紙張束之高閣。既不考慮研究成果的實效性,也不看重能否進行成果轉化的可能性,更不要說去發揮該研究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這種考評制度的導向就成為一種巨大的資源浪費。

  二、對高校體育教師職稱評聘的建議

  高校體育教師的職稱評聘不僅存在上述問題,同時還有評審條件彈性過大,教授水平參差不齊,崗位設定名存實亡,聘後考核流於形式、可有可無,等等。在高校體育教師的職稱評聘管理中,發現了不適應高校體育發展的問題和弊端,就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改革和完善。以便早日建立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更為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和用人機制。本文從體育學科的特點出發,針對高校體育教師職稱評聘中的一些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1.建立體現體育特色的多元評價指標體系

  體育是高等教育中的特殊學科,承擔著教學、科研、競賽、群體等多項任務;高校體育教師常身兼多職,集教師、教練、裁判、社會體育指導員等角色於一身。體育教師的工作性質有別於其他“文案工作”學科,應該區別對待。因此,高校在制定體育教師的人事考評指標時,不應該和所有學科一樣,單純以科研數量進行評價;應當將競賽、群體、教學等各項因素考慮進去。例如,某教師是某個運動專案的國際級裁判;某教師指導的學生在大運會等國家甚至國際比賽中獲得殊榮等,都不應該在評價該教師能力時被忽視。這裡提出的綜合考慮,絕不是指個人職稱申報時的材料說明,僅供評審參考;而是要求以成文的,產生法律效應的具體量化考評指標,將高校體育教師各方面的任務和職責加以明確。這樣才能人盡其職,使績效考評充分體現出體育學科的專業特點,儘可能地發揮每個體育教師的個性和特長。

  2.注重質量與實效並重的學術評價

  儘管體育有其學科特殊性,但高校教師的科研能力仍然是其學術評價的重要指標之一。高校體育教師職稱評定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工作業績評價、科研成果評價、教師素質評價和能力水平評價等各項內容,而學術評價是其晉升和聘任的基礎。由於學科發展和學術研究的特殊規律,如研究的探索性、創新性、長期性以及研究成果價值顯現的滯後性等等,如何準確評價體育教師學術水平就成為評聘機構面臨的嚴峻問題。

  近年來,我國高校普遍採用量化考核的方式對體育教師進行評價,量化使操作變得方便和公開,隨之而來的問題是評價尺度也越來越趨向簡單形式化、數字格式化。有的教師只有一篇著作,它可能是傳世之作;有的教師書文高築,若干年後可能等於廢紙一堆。因此,我們不應在評審標準量化的規定上絕對化和簡單化,要適可而止;應注重強化科研工作中的精品質量意識,看重科研實效和成果轉化,防止學術泡沫化,維護科學研究的神聖性。

  3.不斷作出與時俱進的適應性調整

  職稱評聘是高校體育教師不得不關心的事情之一,它不僅涉及到體育教師的切身利益,同時也是作為一名專業技術人員,體現身份、才能和學術水平的象徵;這是激勵體育教師成長的重要環節,是高校體育人事管理的重要內容。隨著高校教師的定崗定編,體育教師隊伍的年輕化,職稱評聘的競爭愈演愈烈,很多青年教師評上副教授以後,將在現任崗位上工作二三十年,甚至因為學歷學位的硬體指標,失去了競聘正高職稱的機會和意願。我們不能對現行的職稱評聘制度中的弊病一味批判,更不能因噎廢食,完全否定甚至提出廢除當前的職稱評聘制度。

  而是應該將重心放在建立多樣化的評價體系,充分考慮到學校之間、學科之間、以及個體之間的差別,以人為本,使人才發揮應有的作用。對不同的情況區別對待,尊重體育學科的獨特性;實現評價的客觀、公平和公正;科學設崗、動態管理,使高校體育教師的職稱評聘重新煥發生機和活力;隨著時代的進步,保持其應有的激勵作用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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