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義音樂的簡介

  古典主義音樂是指的是大約1750年開始至1827年貝多芬逝世為止這一時期的音樂。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古典主義音樂的相關介紹,歡迎閱讀!

  古典主義音樂的概念

  狹義:指十八世紀下半葉至十九世紀初,形成於維也納的一種樂派,亦稱“維也納古典樂派”。以海頓***1732-1809***、莫扎特***1756-1791***、貝多芬***1770-1827***為代表。其特點是:理智和情感的高度統一;深刻的思想內容與完美的藝術形式的高度統一。創作技法上,繼承歐洲傳統的復調與主調音樂的成就,並確立了近代鳴奏曲曲式的結構以及交響曲、協奏曲、各類室內樂的體裁和形式,對西洋音樂的發展有深遠影響。

  廣義:泛指十七、十八、十九世紀的專業音樂創作。一、古典以前時期:①如巴洛克音樂,代表人物有巴赫、亨德爾;②洛可可音樂,代表人物有如庫泊蘭、拉穆等大師們的典範作品。二、古典以後時期:①浪漫樂派,主要代表人物有舒曼、舒伯特、肖邦;②民族樂派,主要代表人物如格里格、格林卡、柴可夫斯基、斯美塔那、波隆貝斯庫、西貝里烏斯、巴托克等大師們的典範作品。③維也納古典樂派,主要代表人物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等大師們的典範作品在內。

  古典主義音樂的內涵

  所謂“古典的”,準確地說,原是指古希臘和古羅馬的“經典的古代”,那是西方文明兩個偉大的時期。多少個世紀過去了,人們回顧往昔,而且企圖借鑑那個時代的文化精華。在文藝復興時期,人們已經這麼做了,巴洛克初期亦然,但一直到十八世紀中葉才真正開始重新發現“古典”。特別是考古的發現,展現了一幅簡樸、巨集偉、寧靜、有力、優雅的畫面,這在新發掘出來的古希臘和南部義大利的神廟中十分典型。例如,1748年龐貝的發現,其中的遺物被畫家臨摹和雕刻家模製以廣泛流傳,理論家們研究它們構成的原則。歷史學家和美學家們***其中最著名的為德國人溫克爾曼***將它們稱為“古典”並作為他們這一時代的典範,有探索精神的藝術家們緊隨這一觀念,如十八世紀英國畫家雷諾茲強調繪畫的最高成就是在於表現古代希臘羅馬的主題以及他們作品中的英雄氣概和人的苦難。

  法國新古典主義畫家大衛也追隨這種理論,表現在他描繪英雄的畫面上。義大利新古典主義雕塑家基本上以古典的雕像為範本來刻畫現代的男男女女。“古典”的歷史事件、神話以及哲學思想也日益有其廣泛的影響,如歌劇的劇本多取材於這一時期的史實、神話及英雄人物。由於優秀的古代文化的影響,人們常將“古典”一詞視為有傑出的、卓越的含義。不論是一首詩,還是一輛汽車,如果說是“古典的”,那就意味著它是此類中的佼佼者。人們也往往傾向於把某個圖案設計稱之為“古典比率”,意味著這個比率保持了自然的平衡,並無奇特或標新立異,而是遵循規範的原則。正由於信奉這種“適當的比率”和自然平衡的原則,使得古典時期的音樂風格迥異於其他時期。

  古典主義音樂的特點

  實際上這一時期的作曲家在考慮音樂結構時都遵循這一基本概念:一種調性間平衡的概念,給予聽眾明確的感覺這音樂如何進行;還有段落之間的平衡,聽眾在聆聽一首樂曲時可以準確地知道緊接著出現的內容。作曲家的創造性只是對這個作曲系統和輪廓稍加變化,而不是機敏地或富有進取精神地創作出樂曲來使聽眾著迷或驚奇。也可以說在音樂創作上不存在所謂“古典時期”,僅有“古典風格”。按照這種風格,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寫出了他們的名作。如果說這是傑出的典範,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這種風格並非僅僅出現於他們三人的作品中,這個時期的其他作曲家的創作基本上也是這種風格,也是按照這種傳統。

  此時期的總體特徵是主調風格為主導,音樂語言精煉、樸素、親切,形式結構明晰、勻稱,音樂中的矛盾衝突得以加強並深化。18世紀新風格構成的要素,可以有以下幾個方面:旋律追求優美動人的氣質,傾向於整齊對稱的方整性樂句結構,與市民舞蹈及民間音調及舞蹈節奏的聯絡更為緊密;調性、和聲的安排上升為結構作品的重要因素,段落或樂章有更加明確的終止式,簡潔的和聲風格;從短小動機孕育出豐富樂思的技巧,樂章中主題間的對比變化,“通奏低音”逐漸被明確的樂器記譜所替代,表達作曲家對樂器音色更為細緻的感受,常用的題材是奏鳴曲、協奏曲、交響曲和四重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