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

(一)

1、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書;
2、投資各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由投資各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合同和章程;
4、由投資各方委派的外商投資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人選名單及委派書;
5、投資各方的註冊登記證明、資信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證明檔案;
6、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7、公司註冊地使用許可證明或租賃協議、出租方產權證;
8、城市規劃部門出具的《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9、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批准證明;
10、水、電、煤氣落實證明;
11、國有資產評估證明;
12、進口裝置清單;
13、涉及配額、許可證專案的申請檔案;
14、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檔案。

(二)外商投資企業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投資各方的名稱、註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
(2)外商投資企業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3)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註冊資本,投資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的繳付期限以及出資額欠繳、股權轉讓的規定;
(4)投資各方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
(5)外商投資企業董事會的組成、董事名額的分配以及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和聘用辦法;
(6)採用的主要生產裝置、生產技術及其來源;
(7)原材料購買和產品銷售方式;
(8)財務、會計、審計的處理原則;
(9)有關勞動管理、工資、福利、勞動保險等事項的規定;

(10)外商投資企業的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式;
(11)違反合同的責任;
(12)解決投資各方之間爭議的方式和程式;
(13)合同文字採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條件。

(三)外商投資企業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外商投資企業名稱及法定地址;
(2)外商投資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期限;
(3)投資各方的名稱、註冊國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
(4)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註冊資本,投資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股權轉讓的規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
(5)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董事的任期,董事長、副董事長的職責;
(6)管理機構的設定,辦事規則,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職責和任免方法;
(7)財務、會計、審計制度的原則;
(8)解散和清算;
(9)章程修改的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