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範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財經政策、法規、制度,加強監督,維護財經紀律,機關財務制定了怎樣的管理制度?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國家財經制度、法規要求,委機關各項財務收支活動都應納入財會部門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並接受監督。各項支出均應嚴格遵守市行政單位經費規定執行。

  2、認真組織會計核算,辦理會計業務;及時清理債權、債務,正確編制會計報表。

  3、委機關各項開支均應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簽名,按規定審批程式批准後報銷。出差或因公借款須經領導批准,任務完成後及時辦理報帳手續。自制原始憑證格式由財務部門統一規定。

  4、加強現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強支票管理,出納、會計各司其職,互相制約。

  5、財務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認真貫徹國家各項改革措施,既要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又要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

  6、會計人員應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時將各類會計帳、證、表等資料分類裝訂,立卷歸檔。

  7、機關各項支出報銷時間原則上定於每週週一、週三。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為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委機關各項開支必須經主管財務主任審批後方可報銷,嚴格履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一***報批制度

  1、委機關各項開支均應實行計劃管理,報委主管財務主任批准,發票回來由財務按計劃稽核後,經委主管財務主任批准後方可予以報銷。開支數額較大的,還應由主任辦公會研究後批准。

  2、購買物品、訂閱報刊、雜誌以及日常修繕等必須憑正式發票***稅務局統一監製的***報銷,非正式發票或非行政事業單位收據均不予報銷。

  3、千元以上的各項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領用支票必須填寫支票申請單,註明用途及限額,辦理完必須在十日內憑正式發票履行正常報批手續。

  ***二***審批許可權

  1、職工因公外出開會、培訓、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執行。借支差旅費的人員,必須由本人填寫借款申請單,註明到何地、辦何事及計劃天數,核定借款金額,返回後一週內按審批程式報銷。機關人員大小借款,應經主管財務的主任批准。

  2、符合探親條件的職工,其探親差旅費按規定予以報銷。

  3、購買各種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材料及訂閱黨報黨刊雜誌、專業書籍等均應由經辦人或部門提出計劃,然後履行正常報批手續予以報銷。

  4、機動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維修前應由司機提出計劃,經辦公室主任彙總,報分管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同意。年終或每半年結帳一次,報銷時必須按正常報批程式結算,並附修理費明細表。機動車燃料費實行一次性購買,分期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