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的手抄報圖片

  鴉片是個壞東西,吸毒販毒是罪惡。無志無德去吸毒,染上毒癮沒法治。毒癮纏身好痛苦,傾家蕩產似水流。國際禁毒日來到,嚴打毒販不留情,齊心來把毒害剎,國家法令要遵守,莫要執迷後悔遲。下面小編帶給大家的是:

  據悉,2015年3月26日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公佈的《2015中國禁毒報告》顯示,2014年全國共破獲毒品犯罪案件14.59萬起,抓獲毒品犯罪嫌疑人16.89萬名,繳獲各類毒品合計68.95噸。這是國家禁毒辦自1998年以來,連續第18年公佈中英文《中國禁毒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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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二

  禁毒的手抄報資料: 毒駕入刑是大勢所趨

  報告顯示,全國累計登記吸毒人員295.5萬名,按國際慣例估算實際吸毒人員超過1300萬人,其中,男性佔84.6%,女性佔15.4%。從年齡情況看,35歲以下人員佔58.1%,也就是講每100人中,就有一個吸毒者。在人數眾多的吸毒者中,很多的吸毒者擁有駕照。那麼,現場查獲的毒駕人員為何不多?“一般情況下,毒駕的隱蔽性較強,不易被執法人員察覺。”一位交警說,與酒駕不同,單憑視覺、嗅覺等直觀感覺無法辨識毒駕,檢測也不方便。確定是否毒駕,必須通過尿檢,往往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

  相比檢測,更讓執法人員感到困惑的是法律的缺失。吸毒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毒駕比醉駕的違法程度更重,社會危害後果更大。但與“酒駕入刑”的懲罰相比,對毒駕的懲治力度明顯不足。法律專家介紹,關於危險駕駛罪,我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了醉駕和飆車兩種行為,一些與醉駕、飆車危險性相當的其他駕駛行為並未納入危險駕駛罪的懲治範圍,如一直較受關注的吸毒後駕駛、在公路上高速逆行、嚴重超速、惡意碰撞等。實踐中,司法部門對毒駕肇事的後果,一般根據傷亡程度以交通肇事罪進行量刑,只有社會危害性極大,才有可能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

  對未造成傷亡的毒駕行為,只能視為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交警部門往往在查獲以後,移送緝毒部門處理。換言之,毒駕如果沒有肇事,就不用承擔刑責。因而,使預防和打擊毒駕處於被動狀態,這在一定程度上也“縱容”了毒駕的長期存在。

  山東大學威海一位法律教授指出:毒駕極易構成對民眾的健康、生命及公共交通安全的危害。因此,對毒駕予以及時的司法干預,是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的必要之舉。毒駕引發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正不斷攀升,社會焦慮也日益增強,毒駕入刑是大勢所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