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康實錄

[拼音]:liudan fasheqi

[英文]:grenade launcher

發射小型榴彈的輕武器。其外形、結構和使用方式大多象步槍和機槍。有的與迫擊炮相似,亦稱擲彈筒。主要用於毀傷有生目標和輕型裝甲目標,口徑一般為20~60毫米。

最早的榴彈發射器出現於16世紀末期,但發展緩慢。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出現了發射手榴彈的擲彈筒。後來,才有了發射專用彈藥的擲彈筒,提高了精度,有的射程可達600米。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德軍曾在27毫米訊號槍上加摺疊槍托,抵肩發射小型定裝式榴彈。20世紀60年代初,美軍使用了M79式40毫米榴彈發射器,外形與結構很象獵槍,亦稱榴彈槍(圖1)。它採用高低壓發射技術,火藥在高壓室中燃燒,產生壓力高達240兆帕的火藥燃氣,高壓燃氣衝入空間較大的低壓室後,壓力降為20兆帕,繼續膨脹,射出彈丸。這樣,可使火藥充分燃燒,能量得到較好的利用。發射筒內壓力低,可用輕金屬製造,武器重量僅2.72千克。後坐力也小,能抵肩射擊,曲平兩用。其初速為76米/秒,最大射程400米。可彌補手榴彈與迫擊炮之間的火力空白。

單發榴彈發射器有些還可與步槍結合。 美國M16A1自動步槍上安裝的M203式榴彈發射器,重量1.36千克,發射40毫米榴彈;聯邦德國HK步槍上安裝的HK69A1式40毫米榴彈發射器,重量約1.8千克,有伸縮槍托,並可離槍使用。這類武器為步槍提供了點面殺傷,摧毀輕型裝甲和工事的能力。

20世紀70年代以來,出現了各種自動榴彈發射器,如美國40毫米M174式和MK19式、蘇聯30毫米АГС-17式等。自動榴彈發射器的結構大體與機槍相似,所以亦稱榴彈機槍。人力攜行使用的多裝兩腳架或三腳架,有的還可離架手持發射。裝在車輛、艦艇、直升機上的設有專用架座,一般採用彈鏈或彈鼓供彈,理論射速300~400發/分,武器重量10~40千克,帶彈鼓和彈藥後重量為20~50千克。最大射程400~2200米。

榴彈發射器可配用殺傷彈、殺傷破甲彈、榴霰彈以及發煙、照明、訊號、教練彈等。榴彈一般配觸發引信,也有的配反跳或非觸發引信。如美國M433式殺傷破甲彈(圖2),全彈重量230克,配觸發引信,垂直破甲50毫米以上,殺傷破片約300個,密集殺傷半徑可達8米以上。有的國家還利用彈射原理,研製了能抵地曲射、微聲、無光、無煙,並能聯裝齊射的新型榴彈發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