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吉拉特人

[拼音]:xiwen

宋元時期流行於長江中下游和東南沿海一帶的戲曲藝術。由宋雜劇、唱賺、宋詞和當地民間村坊小曲等綜合發展形成,並以南曲演唱為其形式特徵。戲文亦稱南戲。明祝允明《猥談》:“南戲出於宣和之後,南渡之際,謂之溫州雜劇。”徐渭《南詞敘錄》:“南戲始於宋光宗朝,永嘉人所作《趙貞女》、《王魁》二種實首之,……號曰‘永嘉雜劇’。”因此,戲文又被稱作溫州雜劇或永嘉雜劇。周密在《癸辛雜誌別集》捲上《祖傑》條中說的“乃撰為戲文以廣其事”,這和劉一清《錢塘遺事》中說的“至戊辰、己巳(1268、1269)年間,《王煥》戲文盛行於都下”的事實,說明戲文藝術在宋元時期的南方民間已經流行。今知劇本約有200多種,但全本留傳的僅有《小孫屠》、《張協狀元》、《宦門子弟錯立身》、《拜月亭記》、《荊釵記》、《白兔記》、《殺狗記》、《琵琶記》等少數幾種,而且大都經過明代人的增刪或改寫。大部分已經散失。另有遺存至今的部分殘曲,記載比較詳備的有錢南揚《宋元戲文輯佚》一書。現在浙、閩等地仍以戲文作為戲曲藝術的泛稱(見宋元南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