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執行機制的界定和構建

  執行機制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的主體機制。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探討。

  企業執行機制的界定

  界定企業執行機制應該考慮以下三個要點:

  第一,企業執行機制的載體,應該具有結構性,即企業內部參與經營活動的諸要素之間相互聯絡的方式。

  第二,企業執行機制的核心,應該具有運動性,是在一定結構中諸要素的相互影響和相互作用的過程。

  第三,企業執行機制的表現,應當具有功能性,或者說是一種功能的發揮,即在特定結構中諸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響而形成的特定結果。

  據此,我們給企業執行機制所下的定義為:企業中參與經營活動的諸要素在特定組合方式下相互影響相互作用而產生的特定功能。

  企業執行機制內容的界定

  由於企業是一個多功能的、複雜的有機體,企業執行機制的內容也是多方面的,而且不同的研究角度,對企業執行機制內容的表述也會不盡相同。比如,從系統論角度研究企業執行機制,企業就是一個不斷投入各種要素,產出商品***包括知識***的系統,這個系統的運作需要有投入機制、轉換機制、調控機制、產出機制和反饋機制等內容。再比如,從資源配置效率角度研究企業執行機制,則資產的轉移機制、勞動力流動機制以及企業的破產與兼併機制都會成為基本內容。

  新型企業執行機制的構建

  構建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新的執行機制,就是要在對傳統計劃體制下企業執行機制進行反思的基礎上,還原企業的本來面目,使企業實現權、責、利的有機統一,人、財、物的有機結合,產、供、銷的有機銜接,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運作主體,這是市場經濟的本質所在。

  一、行政驅動:傳統體制下的企業執行機制

  傳統體制下企業執行機制的一般特點是行政驅動,即企業的一切活動毫無例外地都由國家行政指令來啟動,企業本身也成為名副其實的行政性單位。這種企業執行機制主要有如下特點:

  ***1*** 在決策機制方面,具有高度集中性。從資源的配置、資產的評估和處置、人員的安排、產品的生產和定價,直至收益的分配,都由國家有關行政當局以行政指令或計劃指令的形式進行決策,決策者***國家***和決策執行者***企業***之間是一種嚴格的等級服從關係和行政隸屬關係。企業行為的目標,只是簡單地執行國家下達的計劃指標,缺乏基本的主體意識和主體品格,從而無法自主地按照經濟法則選擇自己的行為。

  ***2*** 在激勵機制方面,具有利益刺激的行政性。國家利益居於至高無上的地位,企業、家庭及個人雖然也有自己獨立的利益追求,但由於他們不是獨立的利益主體,因而其獨立的利益追求便以各種扭曲的形式表現出來,具體表現在追求非貨幣性的行政利益,如行政級別或行政職務的晉升。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一方面是因為較高級別的企業可以獲得較優厚的資金和其他投入品,而較高職務的領導人員則可以獲得較好的工作環境和福利。另一方面,外生性的激勵機制傳導又助長了對行政利益的追求。國家對企業的激勵主要是精神激勵,這種精神激勵不是內生的,而是通過責任、義務感、榮譽等方式自上而下傳遞的,企業內在的利益驅動卻被泯滅和壓抑了。

  ***3*** 在約束機制方面,具有疲軟性。企業產權邊界模糊,企業資產沒有明確的界區,“人人所有”成了“人人不負責任”,從而無人對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企業資產的浪費和流失成為企業痼疾,產權約束子虛烏有。另外,企業不存在破產風險,勿需硬化預算約束,超支、虧損可以由國家補償。因此,企業的風險約束和預算約束也是相當疲軟的。

  ***4*** 在發展機制方面,具有萎縮性。企業發展的動力根源於企業內在的利潤衝動和外在的市場壓力,但在傳統體制下,企業既無利潤衝動,又無外在壓力。企業為完成計劃指標,往往只是簡單地追求總產值的提高,而這種總產值的提高又往往是通過爭原料、爭裝置、爭資金、以粗放經營方式來取得的,很少考慮通過自我積累實現企業的良性發展。同時,企業不是投資主體,企業領導人由上級任命,市場不發育,使企業的發展和創新動機得不到應有的激發,甚至存在一種反發展和反創新傾向。如果企業“一孤行”,則會導致與已有行政規則的背離,會被視為對上級的不服從,企業及其領導人的升級將會出現麻煩。即使創新成功,則隨之而來的是計劃指標的層層加碼,企業無創新收益可言。可見,企業發展和創新的成本是相當高的,與其求發展,還不如“墨守成規”、“循規蹈距”來得更安全。

  從本質上講,傳統體制下的企業執行機制不是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而是國家主觀的政治行動,從而機制內部不能不包含著深刻的矛盾。這些矛盾在第四章已有論述,在此不再贅言。改革以來,逐步形成了企業的二元執行機制,作為舊體制微觀基礎的企業,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的執行規則,它們對行政機構的依賴性依然很大,“不找市場找市長”仍然是所有企業的行為方式。企業行政執行機制的一個嚴重後果是企業喪失活力,資產低效或無效運營。因此,克服傳統計劃體制的弊端,按照市場經濟規則,重塑企業執行機制已成為當務之爭。

  二、利益驅動:新型企業執行機制的重構尊重經濟行為主體的利益追求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重構企業執行機制應該以此為基礎。前已指出,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來重構企業執行機制,可以分為決策、激勵、約束和發展四大機制。根據我們的研究,機制運作的原理一般包括機制運作的主體、機制運作的物件、機制運作的方式以及機制運作的結果。因此,對四大機制的重構便應從這幾個方面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