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講道啟示錄講章

  基督教提倡包容、進步精神。基督教號召自由、民主、仁義、義氣與道義。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

  講章:啟示錄中的“七福”***一***

  啟示錄中的“七福”

  經文:①1:3 ②14:13 ③16:15 ④19:9 ⑤20:6 ⑥22:7 ⑦22:14

  一、啟1:3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

  這是七福之首,要賜給那些仔細閱讀、認真聽從、並且恆心遵守書中所記之事的人。最重要的原則是,我們應當通過閱讀啟示錄這本書,而在信、望、愛中更加親近主耶穌基督。

  詩1:2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路11:28……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

  1、念和聽的有福:

  “念”是講給人聽的,是“讀經講道”,主耶穌初出傳道時,曾在本鄉進會堂念聖經***路4:16***。

  為什麼念這書上預言和聽見的都有福?因為這卷書詳述萬物的結局與主再來之前當有的景象,所以因念這書或聽見而知道及時警醒預備迎見主的,當然就有福了。

  羅10:14-17 …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可見通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這就要求我們去傳道給人聽,這也是福氣。

  此外,這卷書所記載的是關乎神救贖計劃之最後圓滿實現,正可以解除今日許多人心中的疑難,使他們明白:為什麼神知道亞當會犯罪仍造亞當?為什麼許多惡人作惡神還未報應?為什麼信耶穌可以上天堂還不夠,還要熱心侍奉主?明白神救贖計劃的最後圓滿結局,就可以使人更專心求神喜悅,更虛心讓神的話在我們的生命中“更新”我們的心靈。

  2、遵守其中所記的有福:

  “教訓”或“吩咐”都可以遵守,這卷書所記載的,多半是“預言”,怎麼遵守“預言”呢?實意是因聽見這卷書的預言而趕緊把握時機,趕緊悔改,趕緊熱心侍奉神的人,就有福了。就像舊約的以諾、挪亞,知道將有世界性的審判臨到,就立即開始與神同行。

  以諾說預言***猶14~15***,與神同行300年***創5:22***;

  挪亞傳義道***彼後2:5***,約100餘年***創5:32,7:6***。

  又如新約使徒彼得所說的“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彼後1:19***這卷書之啟示所記的預言,也會像燈照耀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知道這物質世界終必過去,新天新地終必來臨,一切冤屈終必伸雪,忠心勞苦終必獎賞,神的公義與慈愛必完全得滿足,神與蒙贖的人必永遠同在。我們該朝向這個榮耀的目標生活為人,按照神的旨意來事奉祂,這樣的人有福了。

  3、把握住“念”、“聽”和“遵守”之機會的人有福:

  “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這句話絕非保證所有人都有“念”、“聽”和“遵守”的機會,倒表示只有某些人有機會。所以本節經文在文字上雖沒有“凡”字,但在語氣上卻有“凡有機會念、聽和遵守的都是有福的”之意思。

  蒙受救恩的機會,基本上是一種恩典的機遇,沒有必須分配給每一個人。作為基督徒,應該珍惜可以聽、信、行的時機,正如希伯來書2:3警告我們的“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

  或者有人質疑神的公正,說“有些人沒有機會領受救恩就死了,這些人若滅亡,豈非神不公義麼?”其實我們只該問“神是否屈枉正直,使不該滅亡的人滅亡呢?”若人的滅亡是應該的,甚至已經超過神長久的忍耐寬容,神已經是按公義審判萬人了。至於祂的恩典卻沒有必須賜給每個人,也不可能等待每個人接受!恩典是根據神的憐憫和恩惠,是不能討價還價的***太20:1~16***工人進葡萄園得工價的比喻,另參羅9:15~24,賽29:16,耶18:4~6。

  4、“因為日期近了”――蒙福的理由:

  這是補充上句“念、聽、遵守”的機會不多之意,也補充“念、聽、遵守”者有福的理由:“因為日期近了”。主來的日子近了,萬物的結局也近了,因為知道這日期近了而早作準備的人,當然就有福了!

  彼前4:7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

  得著可蒙福的機會,已經是一種福分。因為領受之機會,並非人憑自己的才智所能控制的。所以有蒙恩之機會真是神的極大恩典,千萬不要輕忽可以蒙恩的機會啊。

  二

  講章:啟示錄中的“七福”***二***

  那些在大災難中為著信靠基督的緣故而死的人特別蒙福,神把他們接去與基督同在,從而免受許多逼迫、苦害和折磨。

  太11:28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林前15:58 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

  1、特別重要的三件事:

  ①這一宣告沒有象其他處的經文指明是哪一位天使發出的聲音***如14:6,8,9,15,17,18等***,極可能是主耶穌自己發出的。又因迴應的是聖靈,“聖靈說,‘是的,……’”,這回應的語氣也顯示那說話的必然是高過天使的神。

  ②這一宣告與其他的不同,是吩咐約翰“你要寫下”***如1:11,19:9等***,如此吩咐似乎表示這是特別慎重其事,應留存與萬古的。

  ③“從今以後”是指從約翰寫啟示錄時開始,並非從災難中開始,事實上這話應指從古到今所有在主裡面而死的人都有福,只不過到約翰見這異像時才寫下這應許而已!也似乎是偏重於在大災難中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更有福了。

  2、是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

  不是所有人的死都有福。事實上,世人常以為死為最大的不幸,只有在基督裡死的人才是有福,並且這是全本聖經獨一宣告的“死之福”。

  使徒為我們解釋了為何聖徒之死是有福的,因為信徒肉身之死,只不過是睡了,為要等候榮耀復活***林前15:51~52,帖前4:13~17***

  3、為主勞苦而死的人有福了:

  因為這裡說他們是“息了自己的勞苦”,行完今世的路程,永遠與主同活。為主勞苦,包括忠心傳道,或為信仰作見證,愛護神僕,在神家事奉而增加的許多身心的勞苦,如此勞苦而死的人有福了。這裡應注意,不是指那些為自己勞碌憂心,為罪纏累煩躁的人,許多人把自己信主以後仍然為自己或家人的肉身負擔而受勞苦看成了是為主受苦,那充其量來說,叫作信主不明白而帶來的勞苦,但這勞苦並非信主而有的。

  4、“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

  本句證明這些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是曾為主作工的。雖然他們的工作曾因肉身而停止,但他們工作的果效會隨著他們:

  一是他們的工作成果跟他們一同進入永恆,永蒙記念;

  二是他們工作的果效象他們永活在主前那樣,不斷地在地上產生效力,象已經種下的種子不斷有收成那樣,直積到主再來時,得著應得的賞賜。***像點著的蠟燭點蠟燭,一根接一根,永不熄滅。如果你不去點燃別的蠟燭,自己照樣要熄滅的。***

  三

  講章;啟示錄中的七福***三***

  啟3:2-3 你要警醒!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的***“衰微”原文作“死”***,因我見你的行為, 在我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要悔改。若不警醒,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

  1、警醒什麼?

  門徒關心主再來和世界末了的預兆:太24:3…什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

  主耶穌關心福音傳遍、得救添滿和門徒的謹慎:太24:4耶穌回答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13-14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

  當我們讀預言書時,很容易注意到周圍客觀的形勢、世界的情況,我們常常看到、聽到地震、洪水、乾旱、饑荒等自然災害,因而想到這就是主所說的“這些都是災難的起頭”***太24:8***而我們很容易忽視自己屬靈的光景,沒有想到主再來時,我們卻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啟3:17***。因而主親自警告,這決不是一般的記載,而是非常值得警惕的。

  神要我們在末世保持警醒,預備迎見主的再來:

  太24:42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太25:1-13聰明的童女有預備,半夜有人仍警醒,知道“新郎來了”。

  2、主再來象賊:

  主多次提及主再來時來得突然,不能預知“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太24:44***,因此,“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警醒”***43***才是我們應有的態度。帖前5:2~3告訴我們“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這就要求必須時常警醒,更不能“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路21:34***

  3、看守衣服:

  “衣服”在聖經中代表人的行為,義行可以遮蓋人的羞恥***創3:21***,但人的義都是汙穢的衣服***賽64:6 “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汙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創3:7人犯罪後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編裙子作衣服,會枯乾,風一吹就會顯露羞恥***

  只有當我們信主時,

  ①基督成為我們的義,使我們披戴基督,得以站在神的面前***羅5:17~19,加3:27***②我們另外有件自己的衣服,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19:8***,這件衣服是因不隨從肉體而隨從聖靈而來的***羅8:4***,是因羔羊的血洗淨的***啟7:14,22:14***,③因為可能沾染汙穢***啟3:4,亞3:3~4***,所以應當看守,保持潔白***傳9:8***。

  4、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

  若不看守可能失去這衣服,有人離開義行,失去聖徒的體統***弗5:3***,就如丟了衣服一般,顯出肉體的本相,赤身露體不能見人。

  亞當犯罪――不聽命――而赤身***創3:7***,

  挪亞醉酒――有驕傲――而赤身***創9:20~21***,

  少年人逃走――因懼怕――也赤身***可14: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