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表現手法介紹

  《詩經》是中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先秦時期稱《詩》,又稱《詩三百》或《三百篇》,它收集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葉大約五百多年的三百零五篇詩歌。西漢時被尊為儒家經典,始稱《詩經》,並沿用至今。音樂上分為風、雅、頌三部分,其中“風”是地方民歌,有十五國風,共一百六十首;“雅”主要是朝廷樂歌,分大雅和小雅,共一百零五篇;“頌”主要是宗廟樂歌,有四十首。表現手法主要是賦、比、興。“賦”就是鋪陳***敷陳其事而直言之也***,“比”就是比喻***以彼物比此物也***,“興”就是啟發***先言它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詩經》思想和藝術價值最高的是民歌,“飢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伐檀》、《碩鼠》、《氓》就是“風”的代表作。

  

  《詩經》中主要使用了“賦”、“比”、“興”的寫作手法。

  “賦”按朱熹《詩集傳》中的說法,“賦者,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說,賦是直接鋪陳敘述。是最基本的表現手法。如“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即是直接表達自己的感情。

  “比”,用朱熹的解釋,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明喻和暗喻均屬此類。《詩經》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於變化。如《氓》用桑樹從繁茂到凋落的變化來比喻愛情的盛衰;《鶴鳴》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來比喻治國要用賢人;《碩人》連續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膚,“瓠犀”喻美人之齒,等等,都是《詩經》中用“比”的佳例。

  “賦”和“比”都是一切詩歌中最基本的表現手法,而“興”則是《詩經》乃至中國詩歌中比較獨特的手法。“興”字的本義是“起”,因此又多稱為“起興”,對於詩歌中渲染氣氛、創造意境起著重要的作用。《詩經》中的“興”,用朱熹的解釋,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就是藉助其他事物為所詠之內容作鋪墊。它往往用於一首詩或一章詩的開頭。有時一句詩中的句子看似比似興時,可用是否用於句首或段首來判斷是否是興。例衛風·氓中“桑之未落,其葉沃若”就是興。大約最原始的“興”,只是一種發端,同下文並無意義上的關係,表現出思緒無端地飄移聯想。就像秦風的《晨風》,開頭“鴥彼晨風,鬱彼北林”,與下文“未見君子,憂心欽欽”云云,很難發現彼此間的意義聯絡。雖然就這例項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時代懸隔才不可理解,但這種情況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現代的歌謠中,仍可看到這樣的“興”。

  進一步,“興”又兼有了比喻、象徵、烘托等較有實在意義的用法。但正因為“興”原本是思緒無端地飄移和聯想而產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較實在的意義,也不是那麼固定僵板,而是虛靈微妙的。如《關雎》開頭的“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原是詩人借眼前景物以興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關雎和鳴,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間的和諧恩愛,只是它的喻意不那麼明白確定。又如《桃夭》一詩,開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華”,寫出了春天桃花開放時的美麗氛圍,可以說是寫實之筆,但也可以理解為對新娘美貌的暗喻,又可說這是在烘托結婚時的熱烈氣氛。由於“興”是這樣一種微妙的、可以自由運用的手法,後代喜歡詩歌的含蓄委婉韻致的詩人,對此也就特別有興趣,各自逞技弄巧,翻陳出新,不一而足,構成中國古典詩歌的一種特殊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