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和諧的基督教講章

  與神建立和諧的關係,在今天顯得尤為重要。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篇一

  經文:約一1:1—3、6—7

  一、與神相交的基礎

  1、耶穌基督拆毀了相交的阻礙

  我們因信耶穌,就進入了與神相交之中。所以,一切真正的相交,都必須建立在與耶穌基督的關係上。起初,神所創造的人與神有和諧的相交,神也樂意與他們來往,在伊甸園裡的相交是沒有任何阻礙的。但因人失去向神所存純一清潔的心,這和諧的相交就被中斷了。然而神沒有放棄與人相交的願望,舊約聖經所記載的歷史就是神不斷恢復與人相交的歷史。在舊約中,神只揀選了以色列民族,與他們來往,與他們相交,但神的完美心意並不緊緊限於與以色列人的相交。其實,神與以色列人來往、相交,至少有兩方面的目的,首先,神給他們賜下律法,他要藉著以色列人公義、聖潔的生活在萬國之中為他做見證;其次,神要藉著以色列民族預備一位救主,恢復與全人類的相交,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這從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中可清楚地知道:神對亞伯拉罕曾應許“萬國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這個後裔就是指耶穌基督說的。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愛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加4:4***,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人與神之間因為有罪的隔強,人不能到聖潔的神面前,那麼神要與人相交,他藉著耶穌基督拆毀了人與神之間隔斷的牆,神所選擇的方法就是十字架。十字架一方面彰顯了神的公義的懲罰,另一方也彰顯了神捨身的大愛,基督是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的,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當耶穌死的時候,聖殿的幔子裂為兩半,這雖然是歷史上所發生的一件事實,但它卻意意味著耶穌基督為人類開闢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人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為要使人得憐憫、蒙恩惠、做隨時的幫助***來4:16***。

  2、使徒真實的見證

  聖經稱“耶穌基督的福音”是使人與神和好、也使人與人和好的福音,同樣,人與神、人與人之間真正的相交也是藉著耶穌基督而來的。而且人與神之間的相交是兒子與父親的相交,人與人之間的相交是弟兄姐妹之間的相交。如果人與神之間沒有建立真正的相交關係,就談不上人與人之間真正的相交。正如使徒約翰所說:“我們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一1:3***

  耶穌基督是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我們怎樣認識他呢?

  耶穌基督是天國的君王,但他卻以僕人的身份來到地上,然而神也為他差遣了一位使者,在他面前預備道路,他就是施洗約翰。神給施洗約翰的任務中有一項,就是讓他認出基督來,並將他顯明給以色列人。***約1:31***弟兄姐妹,你知道施洗約翰是怎樣認出基督的嗎?在約翰福音1章33—34節說:“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將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

  我們可以推想施洗約翰的工作是非常艱鉅的,因為到他那裡施洗的人很多,他要對他們進行仔細的觀察,他不敢馬虎,也不敢放鬆,恐怕失去認出基督的機會。施洗約翰認出了基督來,但他並沒有將這個資訊隱藏起來,相反,他大聲的呼喊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36***有兩個人聽見了施洗約翰的這句話就跟從了耶穌,這兩個人中有一人就是約翰一書的作者使徒約翰。同樣,使徒約翰也沒有將這個資訊隱藏起來,他作見證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看見,所聽見,親眼看見,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約一1:1—2***

  有位聖經學者對約翰一書1:1—2作了這樣的評價:“慶幸我們對永遠生命的認識,並不是基於哲學家或神學家的推斷,而是基於那些曾聽見、看見、定睛觀看,並親手接觸過那道成肉身者的人無可置疑的見證。這並不是一廂情願的構想,而是鐵一般的事實,經過仔細觀察和準確記錄的事實。”

  二、保持與神相交的途徑

  1、行在光明中

  約翰見證說:“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約一1:5***主耶穌自己也曾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我們跟隨神的人,神給我們一個使命,就是“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下***

  約翰告訴我們與神相交有個鑑別的準則: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約一1:6***這裡的黑暗是指罪惡、汙穢、體貼肉體的心思、意念和行動。神是光明的、聖潔的,他不可能與罪惡、汙穢有任何的相通之處。在一個人的生命當中,黑暗與光明不可能同時存在,正如光明和黑暗不能同時存在於一個房間裡。要麼黑暗、要麼光明。神非常願意與人相交,但他從不降低自己的標準。約翰繼續說“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1:7***

  約翰一書2:9—11又告訴我們一個鑑別與神相交的準則:“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這幾節聖經清楚告訴我們:愛弟兄的,住在光明中,與神相交;恨弟兄的,行在黑暗裡,不能與神相交。在福音書中,耶穌也說“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在天上的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2、認罪,恢復與神的相交

  一個能與神相交的人必須是一個重生的人。人是藉著什麼重生呢?聖經提到人的重生用了不同的詞語來表達。一個重生的人可以說是從神生的***約一3:9***、用真道生的***雅1:18***、用福音生的***林前4:15***、從聖靈生的***約3:8***。一個重生的基督徒還會犯罪嗎?約翰一書3:9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為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怎樣理解這一句話呢?憑經歷都知道一個重生的基督徒還會犯罪。約翰一書3:9應該解釋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經常性的、習慣性的犯罪,因為有神的道在他裡面約束他,聖經裡提到重生的人犯罪是偶然被過犯所勝。從神學的觀點來看,人的處境可分為四種狀態:首先,沒有犯罪的亞當,有犯罪的可能,也有不犯罪的可能;其次,墮落之後與被救贖之前的這個狀態,只有犯罪的可能;第三,被救贖之後,有犯罪的可能,也有不犯罪的可能;最後,在天國裡,沒有犯罪的可能。

  一個重生的基督徒還是會犯罪的,因著犯罪與神的相交會被暫時隔斷,會失去喜樂,是在痛苦中生活。約翰知道與神相交的喜樂,所以他寫書信指導我們與神相交,為要使我們的喜樂充足,另外他寫書信也是讓我們不犯罪,因為他知道犯罪會破壞與神的相交,也會失去在基督裡的喜樂。

  舊約聖經中記載了一個人物,他就是大衛。他享受著神的祝福、神的同在,但他在與拔示巴犯罪之後失去了與神的相交,在痛苦與折磨中大約有一年的時間。大衛形容他在這段時間裡的生命光景:“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神***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詩32:3—4***最後神差遣先知拿單提醒、責備大衛,大衛這才認罪悔改,再一次恢復了與神的相交。他寫下詩篇51篇的懺悔詩,51:10—12說:“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使徒約翰在約翰一書裡告訴我們,重生的基督徒還會犯罪,但他也給我們一個補救的辦法,他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一2:1下***這句聖經是非常安慰人的,縱使我們犯了罪,神仍是我們的父,這給了我們一個寶貴的真理,就是縱使信徒犯罪破壞了相交,但關係不會中斷。當一個人重生時,他就成為神的兒女,神就成為他的父親,沒有任何事物會影響這個關係。兒子或許會叫父親丟臉,但他既以出生,就仍是兒子。但基督徒因著犯罪就會失去平安,覺得沒有臉去面對神,這個時候不想禱告、不想讀經,非常的痛苦,有這樣經歷的人就知道那痛苦的滋味。聖經中的大衛王,就是有這樣深刻經歷的人。在這種光景當中,約翰給我們指出了與神恢復相交的辦法:“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沒有一個人的罪大到神不能赦免,但不能因為神有赦免之恩就不斷去犯罪。聖經詩篇中說:“但在你有赦免之恩,為要叫人敬畏你。”

  三、影響與神相交的事物

  這個世界對每一個人的誘惑太大了。約翰將世上的誘惑分為三類:即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一2:16***肉體的情慾是指一切源於內心邪惡本性的身體上的情慾;眼目的情慾是指由眼目所見而誘發的惡欲;今生的驕傲是指要自我表現和自我榮耀的不潔的野心。這三種類型也是撒但慣用的手法,如果仔細分析始祖犯罪的原因,這三條都可以找到。創世記3:6說:“於是,女人見那棵樹上的果子好作食物***肉體的情慾***,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眼目的情慾***,能使人有智慧***想和神一樣,這是今生的驕傲***。”始祖接受了這些不是從神來的事物,就破壞了與神的相交。

  同樣,撒但在試探耶穌時也是用相同的方法。將石頭變成食物***肉體的情慾***,俯伏拜撒但,可獲得世界***眼目的情慾***,從殿頂上跳下去,證明是神的兒子***今生的驕傲***。耶穌不但用聖經神的話語勝過了撒但的試探,也給我們樹立了依靠神話語的榜樣。

  我們怎樣才能勝過這些誘惑呢?使徒約翰給我們提供了勝過這些誘惑的原則:“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一2:15***因為“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唯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長存。”***約一2:17***

  四、與神相交者的特徵:信、望、愛

  一個真正與神相交的人,他的信仰一定是紮根於聖經,他會藉著神的話與神相交,他不會追求借著異夢、異象來與神相交。所以,對每一個基督徒來說,熟悉聖經、明白聖經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我們與之相交的神是藉著聖經啟示給我們的神。

  再者,一個真正與神相交的人也是有盼望的人。雖然在生活中有許多事情會帶給我們壓力、使我們憂慮,但是與神相交的人卻因著對神的信靠仍有指望,因為他相信神不撇下他,也不丟棄他。最後,一個真正與神相交的人是能夠實踐愛的人。

  我們用這三點來衡量自己是否真正與神相交,如果是,你將會享受充足的喜樂。

  篇二

  經文:太18:15-20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教會的定義是蒙耶穌寶血救贖的人聚集在一起。這些蒙救贖的人起初叫門徒,後改稱為基督徒,今天我們習慣上稱信徒。每位信徒都是社會的自然人,仍舊生活在塵封的世界裡,免不了會沾染世俗,也照樣存在有人的軟弱和侷限性。自然也不可避免在團契生活中出現矛盾和意見。這樣不僅危害了教會內部的團結和諧,也使教會失去了美好的見證。所以建立和諧的信徒關係,在今天有形的教會中顯得尤為重要。如何建立和諧的信徒關係呢?耶穌的教導中,提醒我們要注意以下三個方面:

  一、個人愛心地忠告***太18:15***

  信徒在團契生活中,說話、做事、舉止、神態,有意無意中都會給別人帶去傷害。有時是別人觸犯了我們,有時是我們觸犯了別人。被別人傷害之後,若心中充滿的是怒氣和怨恨,就會伺機尋求報復或用言語來中傷觸犯我們的人。這樣,必然導致信徒之間人際關係的緊張,無法建立起和諧的信徒關係,影響教會的團結。為此,耶穌告訴我們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18:15***。耶穌的意思就是要我們明白:建立和諧的信徒關係,需要我們個人愛心地忠告。當別人觸犯到你時,你要憑著愛心,當面向他指出,而不是含恨在心裡。透過個人愛心地忠告,使觸犯傷害我們的人認識錯誤、糾正錯誤。這樣就在你及傷害你的人之間建立起和諧的關係。

  彼得與教會中的外邦信徒同桌用餐,後因體貼人情,忽然間離席的舉動觸犯了保羅和外邦的基督徒。據此,保羅向彼得提出了愛心地忠告,維護了保羅與彼得之間的和諧,更好去配搭,拓展神國的福音。

  箴27:5“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弟兄姐妹,這裡“當面的責備”不是不留情面的責備;不是刻薄尖銳的惡語;也不是憤怒地揮拳拍桌、橫眉冷對,乃是出於基督愛心對犯錯誤的信徒進行忠告,目的是要他們知錯就改,建立和諧的信徒關係。

  二、同工智慧地勸誡***太18:16***

  個人愛心地忠告是當事者對觸犯他的人,當面的交涉與提醒。其結果會出現兩種可能:一是觸犯別人的人知罪悔改、糾正錯誤,達到當面忠告的目的;二是觸犯別人的 人根本就不接受忠告,而是愈發傷害、得寸進尺,引發更深的矛盾。這時候該怎麼辦呢?耶穌告訴我們: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太18:16***。 這裡另外帶去的人不是主觀、片面、易衝動,喜歡說讒言的人,乃是仁慈、溫柔、忍耐、有智慧、有生命的信徒。這樣的人便是教會裡的同工。他們要對犯錯誤觸犯別人的信徒,從真理方面進行規勸、警戒,透過智慧的言語來幫助他們,使他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和對別人所帶去的傷害,願意悔改糾正,從而建立和諧的信徒關係,維護教會的團結。

  腓立比教會中友阿爹和循都基二位信徒產生了意見和矛盾,帶來了彼此的傷害。不僅使她們無法建立起和諧的關係,也影響了教會的團結。為此,保羅寫信特別吩咐腓立比教會裡那位被保羅稱為“真實同負一軛的”有生命、有智慧的同工,要去規勸這二位信徒。透過真理,運用神所賜的智慧幫助她們,使她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和對別人對教會所帶來的傷害,以便能糾正錯誤,建立和諧的關係,來祝福教會。

  弟兄姐妹,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透過教會同工的共同努力,用主的話語進行勸勉;運用神所賜的智慧去幫助引導有矛盾、意見的信徒,使人消除意見,而不是成為矛盾、意見的推手,這樣便建立起和諧的信徒關係。

  三、教會有效地調解***太18:17-20***

  個人愛心地忠告,同工智慧地勸誡都宣告無效,以至於尚未能建立起和諧的信徒關係時,該怎麼辦呢?耶穌告訴我們: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8:17、18***。所以,當信徒之間的矛盾意見影響了教會的和諧時,信徒有責任把他們的問題報告教會。而教會則有責任根據神的引導,藉著同心合意的禱告,尋求解決矛盾衝突的方法,按著神的原則和神的話語去判斷並作出處理的意見,這就是教會的“捆綁”與“釋放”。藉此來確保教會的團結,建立和諧的信徒關係。神學家摩根說:“任何教會若因婦人之仁,或礙於情面,不肯顧從主的指示,勇敢地指出弟兄所犯的過錯,好得著他,這樣的教會必軟弱無力”。

  使徒時期,有從耶路撒冷教會來的幾個猶太人信徒,下到安提阿的教會中間,對這些外邦的基督徒說:“你們雖然信了耶穌,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仍然不能得救”。這樣的教導,使猶太人信徒與外邦人信徒產生了意見爭議。這件事看似是猶太人信徒與外邦人信徒的意見,但若沒有解決好,便是耶路撒冷教會與安提阿教會的意見。於是保羅、巴拿巴和安提阿教會裡的幾位信徒代表把這問題報告使徒和長老,即教會的領袖。使徒和長老們就如何有效來解決這個問題禱告,尋求神的引導。並透過會議進行有效地調解,化解了猶太人信徒與外邦人信徒的意見,建立起耶路撒冷教會與安提阿教會信徒和諧的關係,維護了教會的團結合一。

  耶穌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5:9***。 弟兄姐妹,地上有形教會裡信徒之間、同工之間、牧者之間、領袖之間出現爭執,產生意見和矛盾是無法避免的。重要的是:當這些矛盾和意見出現的時候,當事者和教會該如何去面對?用什麼方法來解決?耶穌在這裡為我們指出了三方面解決的方法:一是個人愛心地忠告;二是同工智慧地勸誡;三是教會有效地調解。如此便能有效去建立和諧的信徒關係,使神的名得榮耀。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