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識神的基督教講章

  人怎樣才能認識神呢?歸根結底,如果不是神願意向人顯示他自己,人是不可能靠自己去認識神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篇一

  【認識神的四種方法】1.第一種方法:就是藉著神所創造之物來認識祂。

  羅馬書一章二十節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這一種的認識該是全世界人所共有的認識。因為神的永能與神性,彰顯在所創造的萬物裡面,正像詩篇十九篇裡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我們看見天上的日、月、星辰,地上的走獸、昆蟲,海里的魚,空中的飛鳥,還有樹木花草,花花絮絮,許許多多數不過來的萬物,就該推想說,這裡定規有一位全能的創造主,雖然人不承認這是一位神創造的。但是我說,人至少也得承認宇宙中有智慧,創造裡有理性。不必問別的,只問在我們人身上幾樣的東西,人也得承認創造的智慧與理性。你看眉毛生在眼睛之上,是有意思的。因為可以攔阻汗流入眼睛。眼睛生在頭上而不生在腳上也是有意思的,若生在腳上豈不是看不遠嗎?我們全身的骨頭都生在肉裡,惟獨牙齒——也是骨頭——生在肉之外,也是頂有意思的,不然我們怎麼能咬東西呢?所以我說,人縱然不承認有神,但是人卻不能不承認宇宙中有智慧,創造裡有理性。當然,按我們信的人來說,神就是這裡的智慧,這裡的理性,人如果稍為有一點理智的話,就也不能推翻這一類明顯的事實。

  但是,這一種的認識神,就是你從心裡承認有神了,贊成有神了,也不過是外面的認識,推想的認識,頭腦的認識,是膚淺的,皮毛的,不夠實際的。

  2.第二種方法:這一種方法,比剛才所說的更進步,就是藉神所行的神蹟奇事來認識祂。

  你看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神興起摩西來,帶領他們出埃及,只是以色列人與埃及王法老都不相信。因此神就藉著行神蹟奇事來叫他們相信。我們看見神叫摩西的仗變蛇,手長***瘋,水變血,以及埃及地遍地生青蛙,遍地生蝨,還有風災,雹災,蝗災,一直到末了,在一夜之間將埃及人的長子全數殺死,之後法老覺得神有大能,沒有辦法再留以色列人,只好讓他們到曠野去。到了曠野,以色列人沒水喝,神能叫盤石流出水來。沒肉吃,神能使鵪鶉飛來,又能使嗎哪從天降下,作他們每天的糧食。神行這些事,為的是要人相信祂,敬畏祂。可惜出埃及的人,男丁有六十萬,但真的信神、敬畏神的人,除摩西外,只有約書亞與迦勒二人,其餘不信的人都是倒斃在曠野***來三18***。神可以藉神蹟奇事叫他們認識祂的大作為,但這些人不一定有真的信心和敬畏的心。他們像多數的以色列人一樣。當主在世界的時候,也有一般人因看見神蹟信了主,但主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約二23~24***。交託的意思,就是信託,他們可以信主的名,但主卻不能信託他們。這一種方法,是藉著神的作為,而認識祂的。但是這一種的認識,還是膚淺的,外面的,是不夠深的。

  第三種方法:這一種的方法,比以前兩種進步得多,並且是真的與神有所接觸,和神碰過頭,辦過交涉,對於神做事的手續與原則有實際的認識。

  老實說在我初信主的幾年間,心裡想這是認識神惟一最好的方法了。因那時我還未曾看見比這更深的。那麼這是什麼種的認識呢?這就是藉著禱告將事情帶到神面前,看神如何答應禱告,如何辦理事情。後來漸漸的學知神做事情的手續與原則,並且對神的信心,也會因著這類的經歷而長大。現在讓我舉幾個例來表明我的意思。

  我們先看創世紀十八章,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祈求的這一件事。我們看見亞伯拉罕對於神有一種的認識,就是神做事是公義的,祂必定不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並且祂的憐憫極大,肯因義人的緣故而饒恕其餘的人。所以他敢在神面前代求不毀滅那城,結果那城雖遭毀滅,因為不夠亞伯拉罕所求的條件。但是他的禱告卻得著了答應:因為那城惟一的義人羅得是蒙拯救出來的,你看這是亞伯拉罕對神有某一種認識,***做事原則的認識,***所產生的結果。

  我們再看出埃及記三十二章的故事,以色列人犯了拜牛犢的罪,按著神的公義,就得將他們除滅。但是摩西認識神的心,求神紀念祂自己向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所起的誓,摩西認識神是信實的,是永不背誓的。所以結果神聽了他的禱告,不將災禍降在祂百姓的身上。另一面摩西又認識神是忌邪的神,是公義聖潔的神,所以他將牛犢焚燒磨粉,叫以色列人喝,並且要利未子孫殺他的弟兄,以息神的怒氣。第二天摩西站在神與百姓中間作中保替百姓代求。因為他知道神做事的辦法中,有一個是代替。所以他那時真是滿了基督的愛,寧願在神的冊上塗抹他自己的名而讓這一班百姓得救。哦,這摩西真是認識神做事法則的人。

  在我們個人的經歷中,也有這一類的事。有一次我為著一位朋友得救的問題在神面前代禱,那天在我裡面有一句話說,讓他的愛情向神自發。因此我不去提醒他,因他是一位教友,禱告後,就將這事交託神再也不問了。大約過了半年***記不頂清楚***之後,忽然接到那朋友的一封信,裡面有話說,你對於屬靈的事很有學習,可否告訴我一點。那時我就覺得主已經在他身上動了工,必定成全這工。因此我就求主叫他悔改重生。為此事禱告了三天,後來寫了一封信給他,求主的靈跟著這封信去,叫他之後就得救。過了約兩個禮拜,回信來了,信裡說,他我的信,就大大的悔改得救了。因此我知道一件事,就是神既動了工必成全這工。還有一次在假期中,我在家養病,假期將滿,而病還未愈,不能去醫院工作,***我是大夫。***就寫信去續兩星期假。轉瞬兩星期將到而病仍然如故。在這裡我就與神辦了一個交涉。因我知道神是信實的,所以我對神說,我已經答應醫院,定規某日必到院工作,因我說了話必須信實。現在身上的病還沒好,這是你的事,無論好不好我總得去,因為說了話要照辦。這是一天晚上與神辦的交涉。一到第二天清早,正常醒過來的時候神對我說:“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我立刻起來走了三里路到車站,行了三天才到醫院,工作一直到今天,神帶領我過了十七八年了。

  這一類的經歷,許多的基督徒都有,並且是很有意思的。不但能認識神做事的法則,並且加增了我們在祈禱時的信心,這是很緊要的。所以我也常告訴人,一個基督徒總得常藉祈禱與神辦交涉,以致能多多知道神做事的原則。但是,這一種的認識,雖然是頂寶貝,頂緊要的,卻還不夠深,不夠裡面,還是夠不上認識神的自己。

  第四種方法:這一種的認識,就是認識神的自己。

  這是我今天特別注意而要講的。這一種的認識,才是真正的認識神的自己,才是實際的認識,直接的認識,準確的認識。祂差祂兒子來世界也為著要我們這樣的認識祂。因為認識神的兒子,就是認識神***約十四9~17***。

  那麼到底是什麼種的認識呢?現在為了要叫這件事講得清楚的緣故,讓我一點一點的來說。

  篇二

  我想在此談一談兩個方面:一是我是如何一步步認識神,為何要相信祂?二是我在相信之前和之後的一些變化。

  我出生在一個很幸福的家庭裡。父母是北京高校的教師,後來的教授。我和哥哥的成績又很好,家裡從來也不缺少愛。按父母的話說,是生在一個無憂無慮的年代。小時候學校理想主義教育很多,所以精神上似乎也很充實。直到有一天一件很小的事情發生,讓我發生了改變。那時我爸爸在義大利教書,哥哥住校,我和媽媽在家裡過著那種平靜的日子。有一天傍晚,象往常一樣,我打開了小屋的燈,那是一種偏暗的,有些昏黃的燈。就在它亮的剎那間,我突然感覺到頭一天開燈的同樣的一瞬間,好象就在一秒鐘以前發生過。我好象看到了時間象一道光一樣,從眼前流了過去。當時不知為什麼我有一種很害怕的感覺。當晚問了媽媽一個問題,即:人能活多久?人到底為什麼要活著?而且至今我還記得,那天晚上睡不著覺,一連用了二十多個"永遠,永遠,永遠……人死後永遠就不能復活了嗎?"來問自己。那是我第一次對人生意義做一次真正的思考。之後尋尋覓覓,有時似乎有些答案,諸如實現個人價值啦等等,但這個問題還是時常出現,也一困擾著我。

  我小的時候功課一直很好,市三好學生,升學加分兒等等,好事連篇。直到上了高二,不知怎麼了,一下子起了逆反心理,不學習,看瓊遙與武打小說,還作為班長帶著全班同學逃課。成績也一落千丈,到了我父親要向我哥說"妹妹該怎麼辦?!"的地步。自己還全然不知。到了學期底,父母已雙雙被派往國外教書。他們臨走時非常地擔心我。當時對我的百般勸勉,我也根本聽不進。記得我媽上飛機前抱著我只說了一句話:"心中要有上帝在!"這句話我記住了。我記住了是因為我驚訝。因她從來沒有對我說過這句話,也從來沒有那麼嚴肅和深情地如此叮囑。我送走他們後住到了姨媽家。也在新轉的學校裡上了課。那時候不知道為什麼人一下子就清醒了,意識到落下這麼多功課,馬上冒出很多冷汗。我開始非常非常地努力,但到了努力都看不出效果時,我就想到了媽媽的話,於是開始禱告。我每天都認真地禱告,很明顯地,我的心漸漸堅強了,人也更有毅力,成績直線上升。直至如願地考上了理想大學。現在回想起來,那時不僅我自己禱告,我還帶著我表弟一起禱告,因為我越來越相信我的話語是被這位上帝聽到的。我沒有被忽略。

  我第一次去教堂,是在上覆旦大學三年級的聖誕節。在上海徐家彙的一家教堂。當聖誕夜,禮拜堂中迴響起一遍又一遍的聖歌時,我心裡有種說不出的平安。當時我也接觸了一些基督徒,覺得他們謙和而有耐心。雖然對他們"弟兄姐妹"的稱呼有些不習慣,但還是被他們那麼敬虔的氛圍所感染。我想,我一定要了解這位曾幫助過我的主耶穌。

  後來又發生了許多事。出國、留學、工作,好象上了一列快速火車,忙忙碌碌地向前。當這一切都一一實現,我也深深地感到,這一切的擁有,並不能帶給我平安與喜樂。我當初那個對生命本源的問題又再一次地浮現。而且,當看到身邊"惡人得勢"現象時,對生命價值的疑惑也越來越深。於是我又開始尋尋覓覓,最後通過讀經,瞭解到那些對於罪的概念,以及主耶穌再來時的審判,對我都是很好的答案。於是我越來越愛讀,並且在今年二月份到了神州宣教教會。之後,就有了餘子良弟兄,王蘭姐妹的第一次探訪;有了陳瀟傳道每週日的佈道;有了福音班尤立等弟兄的帶領;還有喜樂組生動的查經活動。我對教會及基督有了進一步的瞭解。

  人的經歷各不相同,我雖沒有很多人都有的"痛不欲生",以至於從"大悲"到大喜"的經歷,但卻有不少聖靈充滿的經歷。這些經歷雖可能是一瞬間的,確是深刻而真切感受得到的。我的這種接受,是一個逐漸的,自然的過程。這讓我想起今年五月份回國,住在家裡,因新分的房子就在原來小學的附近,有一次我被小孩子出早操時唧唧喳喳的聲音吵醒。一下子意識到這聲音曾是多麼地熟悉。那是我的童年,我生命的起初。這麼多年了,經歷了那麼多事,讓我幾乎忘掉的聲音。然而,當它在耳邊響起時,我知道這是我的一部分。那些忘了的,或未發現的,並不代表不存在。和神的關係亦如此,"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向他們顯明。"***羅馬書1:19***。因著這些我有了信心,這信心使我邁出決定性的一步。

  現在再來談談我相信前後的不同。

  ***1***首先是認識了主耶穌。以前的神是一個抽象的定義,而現在,我知道:

  - 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 耶穌替世人贖罪,被釘在十字架上

  - 我們的神是憐憫的神,是恩賜的神,是聖潔公義的神

  - 耶穌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聖經字裡行間都是主耶穌的生命,性情

  ***2*** 我開始認識了主耶穌,也開始認識了自己。

  首先是對罪的認識。孔子說他自己"七十而隨心所欲,不逾矩"。我從來覺得自己是那種很守規矩,有良心的好人,怎麼是有罪的呢?讀了經,知道主耶穌的標準是那麼高。而我們亞當裡的人總是隨著肉體和心理所喜好的去行。罪人最大的問題是看不到自己的罪。現在意識到了,又憑著信心接受耶穌在十字架上留血代贖的拯救。凡事會想想主耶穌會怎麼做,對罪也越來越敏感。

  第二是人變得謙卑了。保羅說"因信稱義",只有信服了,才會順服,有了順服的心態,才能謙卑虔誠。我覺得聖經象一面鏡子,可以看到自己的驕傲和欠缺。而實際上自己的生命和成長,哪一點不是靠主得來的呢?我想,要謙卑,就要不再頑固,而是完完全全地開啟心靈,讓它展現在聖靈的光照下。

  第三是從以往的"喜歡教義"轉為"全面接受"。以前認為信教很好,因為"教義"好,且基督徒又多與人為善的,並非基於自身對神的根本需要。因我相信自己的能力,待人處事又對得起天地良心。現在是全面地接受,意味著領受基督救恩而完全的重生。

  第四是我的感恩之心明顯加強了。因為對自己有了新的認識,對恩典也更加容易領受了。以前因禱告得了應允而感恩,而現在我往往在禱告時感謝主給了我陽光、空氣和水。這一切都不再是理所應當的,主的恩典無所不在。

  最後是我感受到了更多的平安。我以前一向是個多慮的人,凡事理想化。信主讀經改變了我的性格與內心。現在我已經平和、溫順了許多。常常感到一種平安、喜樂。

  總而言之,我認識主的過程是由感性出發,經理性思考,又回到感性的過程。我願意做個屬靈的人,也仍有許多靈脩的事要做。

  最後,我以詩篇第一章,第一至三小節來結束並與大家共勉:

  "不從惡人的機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有福。他要象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