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中小企業外源融資問題的對策有哪些

  只有當內源融資仍無法滿足企業資金需要時,企業才會轉向外源融資。企業外源融資分為直接融資為主或以間接融資為主,除了受自身財務狀況的影響外,還受國家融資體制等的制約。那麼?

  解決中小企業外源融資問題的對策:提高中小企業自身融資能力

  根據國家2006年10月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小企業授信工作盡職指引》的要求,中小企業外源融資主要為商業銀行貸款,而銀行體系出現重大變革,中小企業為解決自身融資問題應儘快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經營管理模式,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範經營行為,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提高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增強誠信觀念,建立新型銀企關係。

  ***1***健全中小企業管理制度,提高企業的信用程度。中小企業要從規範企業制度人手,建立符合自身特點的企業組織形式和規範的管理制度,做到內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規範,經營運作規範。在企業分配製度上,建立以績效為中心的管理體系。真正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現代企業經營機制。中小企業要贏得銀行對其經營管理水平和持續發展能力的認可。同時,規範企業財務制度,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加強財務資訊的真實性和財務管理的透明度。

  中小企業必須強化信用意識,加強自身的信用建設。要以誠信為本,提高自身的資信程度,牢固樹立欠債還錢的觀念,按時還本付息,把信用當作無形資產來看待。一方面按規定向社會提供全面、準確的財務資訊,杜絕惡意逃廢銀行債務及欠息行為;另一方面要主動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樹立誠信品德,按時償還貸款本息。只有這樣才能得到更廣泛的融資支援,建立良好的銀企關係,為企業融資創造條件。

  ***2***實行規模經營,提高中小企業償債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從目前中小企業中第三產業仍占主導地位,但第一、二產業發展也較快。中小企業要形成專業化、區域化、規模化生產,實現規模經營。同時加大技術創新力度,注重技術改造,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從而提高競爭力。在新產品開發應用、科技成果轉讓、農副產品加工等方面進行大膽創新。經營領域應突破傳統行業限制逐漸從飲食、商品流通、建築等傳統產業向廣告、經紀人中介、電子資訊、科技等新領域延伸。中小企業應重視自身資本積累,減少對外部資金的依賴性,將企業盈利的相當部分用於增加資本金,逐步提高企業資本中自有資金的比例。

  解決中小企業外源融資問題的對策:改善中小企業外源融資環境

  ***1***完善中介融資機構體系。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商業銀行應提供適合中小企業融資條件的融資服務的產品,如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方式及貸款金額的詳細估算服務等產品,一定程度緩解中小企業資金不足問題。在實踐中儘快完善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評價系統,在貸款中做到不亂貸,不漏貸。國家對於民間融資給予合法化的同時,加強監管,以免造成金融市場秩序混亂。完善抵押擔保制度,創新貸款保證方式,健全擔保體系。突破傳統的擔保方式的限制,接受民營企業用自身的無形資產***包括品牌、商標、專利***、集體土地使用權、等作為擔保;接受企業主個人為中小企業提供的以其財產或權利為抵***質***押的擔保。應適當增加信用貸款的範圍,針對中小企業的特點,允許不動產抵押或質押,廠、商、銀三方協議的應收賬款質押等業務,儘可能拓寬中小企業的抵押擔保方式。同時,提高抵押擔保機構資訊的優勢和抗風險的能力,從而做出更為準確的風險決策。

  中小企業進行信用擔保融資的主要問題是風險的識別與防範問題。這需要設立金融保險機構,分散融資風險。設立金融保險機構對銀行等機構從事每筆貸款業務進行風險擔保,由銀行等機構按貸款比例出資投保。金融保險機構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狀況進行調查並將資訊提供銀行,從而根據企業的信用狀況確立投保金額。一旦中小企業不能如期還款,金融保險機構按投保合同承擔相當的金額。這種中介機構的介入,既可分散融資風險,又可減輕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壓力。還可以由地方政府和企業共同出資或靠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政預算撥款注入和向社會發行債券,組建擔保公司,負責調查、評估和向商業銀行提供貸款企業的資信狀況,併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擔保,其擔保行為接受政府機構的監管;或由中小企業聯合組建會員制的擔保機構,資金共同承擔,自擔風險,自我服務,發揮聯保、互保的作用,實行封閉運作,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規範有效的擔保。或建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用於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應用,提供貸款貼息和貸款擔保。

  ***2***建立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在整個社會信用缺失的情況下,依靠銀行或企業難以解決融資問題。中央銀行、政府、企業等都有責任和義務努力建立良好的信用環境。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建立全民誠信制度:通過專業化機構,開展聯合徵信業務,從企業、個人、金融、財政、稅務、工商、質量監督等部門全方位地收集個人及各類企業的誠信資料,做誠信記錄。建立個人與企業的信用記錄體系,可使相關金融機構共享信用資訊資源,使企業及個人的信用狀況更加透明,以降低資訊成本和風險定價成本。同時,也增加了企業及其個人的違約成本,促使其主動約束自身。這一措施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環境中的根源性問題具有一定效果。